税务局最新明确:社保转由税务局全责征收,7月1日起正式执行!
“2022年7月1日后,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村(社区)等社会保险费缴费主体在税务部门完成缴费登记及核定后,人社部门和医保部门将通过税务部门获取信息完成参保登记,缴费人不再需要向人社部门或医保部门申请办理参保登记。”


原社保申报缴纳方式:向人社部门申报社会保险费和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调整后社保申报缴纳方式:税务部门不再对缴费人(灵活就业人员除外)进行批量扣费,企业每月需要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是,此消息一出,一则暂缓实施的通知就来了。但是,这一变革迟早会到来。

7月1日后,出现这7种情况,税务机关查到必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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