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你还别不信,HR其实是个高风险的岗位

说起来你还别不信,HR其实是个高风险的岗位
2022年08月11日 11:33 宜盟云

说起来,可能你还不信,作为负责企业的人事管理的HR,分分钟不小心就走在了违法边缘,事不少做,锅不少背。

这些常见的违法风险,作为HR的你,能绕开几条?

不发工资条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员工有权知道自己的工资结构和福利构成,企业不提供给员工工资条的,属于侵犯劳动者知情权的情形,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

一张完整的工资条,基本信息应当包括:员工姓名、员工工号、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五险一金、个税、扣除工资、实发工资等等。

如果和公司出现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凭借工资条证明员工的收入明细,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果怕麻烦,HR可以采用专门的确认助手来发送工资条并收集员工的确认情况。

支持自定义发送内容、支持智能识别、支持签名确认、支持指纹解锁防泄密、支持微信/短信实时通知、支持实时查看确认情况。还可以发送考勤、计件、工时、课时等一切需要确认的信息。

员工离职不放人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无论用人单位是否批准,期限一到立马可以走人,根本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

而且企业有以下情形,员工还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保障劳动条件的;

3、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采用“末尾淘汰制”辞退员工

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单位首先要给予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劳动者仍不能胜任岗位的,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还要给予经济补偿。

所以,以简单的考核不合格,强制“末尾淘汰制”是违法的。

试用期不缴纳社保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就应该在劳动者入职后的30天内为其购买社保,因此即使是试用期公司也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保。

随意调换工作地点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作地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所应约定的必备条款之一,对于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的变更,原则上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才能进行调整。

约定不明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已经在实际履行地点工作的,将被视为双方确定具体的工作地点。

用人单位不得仅以工作地点约定为“全国”、“某省”、“工作地点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为由,无正当理由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

公司不和员工签合同或者签订的合同不给员工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同时,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试用期超过6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里。

同时,《劳动法》对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作了规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同时,《劳动合同法》第19条进一步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延长试用期,比如3个月的试用期延长成4个月,哪怕没有超过6个月,也是违法的。它本质上又是约定第二次试用期,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对于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

试用期随意辞退员工

这是最大的误解了。包括前公司,都觉得试用期辞退一个员工最简单了。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来辞退员工。但如果公司没有证据证实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

降薪调岗、加大孕妇工作量、扣工资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除法律规定的情况外用人单位若没有经过协商一致而单方调岗,员工有权拒绝,劳动合同应当按原约定继续履行。如果用人单位强制降薪调岗以逼迫员工辞职,员工不同意就以其旷工自动离职处理,那么被辞员工可要求经济补偿金。

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该规定第6条内容,女职工在孕期内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加班和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工作中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也不能扣其工资,女职工产前检查的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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