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举报62岁父亲代孕!老爸荒唐回应:“能活到18就可以,我只要证明我有儿子”

女子举报62岁父亲代孕!老爸荒唐回应:“能活到18就可以,我只要证明我有儿子”
2024年04月16日 00:02 蝈蝈读报

前段时间,河南的高女士向媒体反映,自己62岁的父亲在全家不知情的情况下代孕了一名男婴,当时胎儿已经5个多月了

高女士称,父亲就想要个儿子。当年二孩政策放开时,母亲已经四十多岁,不愿意生。至于目前这个孩子怎么养,父亲的态度让她十分生气:“他说有口饭吃能活到18岁就行!”

相关话题冲上热搜

引发网友热议

高女士举报称:父亲偷了母亲的身份证办理准生证,计生办工作人员见母亲年纪比较大(50多岁),便上门调查。全家人这才知道,62岁的父亲瞒着家人代孕“定制”了一名男婴,当时胎儿已经5个多月了。

高女士说,父亲就想要男孩,但是以他的能力又无法抚养孩子,一说起孩子抚养的问题,父亲说:“孩子活到18岁就可以了,只要证明有个儿子就行了。”高女士认为这种行为非常不负责:“养孩子不是养宠物!”

她担心即使父母离婚,她作为婚生子也有义务抚养这个孩子:“我觉得太离谱了!”

无独有偶

湖南53岁的郭女士也反映

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

丈夫找人代孕了孩子

家庭走向决裂

父亲代孕

竟是因为29岁女儿不愿生孩子

郭女士某天下班回家,看到家里站着一位陌生女子,怀里抱着一个婴儿。起初,她还以为走错门了,陌生女子却说这孩子是她的“宝宝”,并拿出疫苗本给她看,母亲那栏赫然写着郭女士的名字!

名下凭空多了个“亲生”女儿,郭女士一脸懵,这时她的丈夫才说,这是他在外面代孕的孩子。代孕的主要原因,竟是29岁的女儿不愿意结婚生子,“他说养你(女儿)有什么用,无后就等于不孝。”

郭女士在微信里看到丈夫与代孕机构的聊天记录:“这个女孩长得非常健康可爱,下次我还要找你们代孕一个男孩。”

据郭女士描述

这个孩子是老公

在网上找的“卵妹”代孕而来

“还是一个大学生”

记者调查了湖北武汉多家代孕机构,工作人员都说可以根据个人需求提供买卖卵子、试管婴儿、代孕一条龙的“定制”服务,“包性别包成功”的顶配“套餐”要价80万元。

据了解,武汉一机构可提供代孕“服务”,他们还给“卵妹”和“代妈”起了个美化名称叫“志愿者”。该机构负责人郭某称,他手里有上百个“卵妹”资源,照片和个人资料像“商品”一样供人挑选,学历从大专到一本、硕博连读等,身高从1.55米到1.80米都有,价格一般四五万元,条件越优秀的越贵,最高竟然可达100万元……

而在暗访过程中,多家代孕机构自称生意兴隆。虽然是代孕机构,但挂出来的牌子却是文化传媒公司,拿出来的合同上又写着“福柚孕育”,“福柚孕育”负责人表示,他们一年就能接160到180单,“我们做十来年了,低调才是王道。”

在湖南长沙,记者接到举报,有一名代孕妈妈即将在湖南某医院生产。记者来到医院发现,病床上躺着的女子年龄看着不大,住院登记信息却显示年龄47岁,明显与实际不符。

经过询问,女子承认自己就是“代妈”,1990年出生,这次帮“客户”代孕了双胞胎男孩。问起做代孕的原因,女子流泪称是因为自己的孩子生病急需用钱,不得已通过朋友介绍来做代孕,机构承诺给她27万元报酬,但现在孩子已经生了,她只拿到了7万元。

网友评论

对此

网友们纷纷呼吁

关注事件背后的

代孕违法行为

卫健委介入调查

3月13日,民间打拐志愿者上官正义公开发视频举报,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和长沙市妇幼保健院与代孕机构存在合作关系,希望能够彻查。3月14日,湖南省卫健委工作人员回应称,该委已经介入调查,核实后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上官正义在视频中说,2024年1月,经过长达一个月的努力,他发现湖南省妇幼保健院、长沙市妇幼保健院都存在为代孕机构提供绿色通道,代孕母亲持有客户的身份信息在这两家医院进行生产分娩,客户在最后可成功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孩子谁来抚养?

此事件被曝光后迅速引发热议,有人替刘大妈担忧:“高大爷只是代孕,并未出轨也没离婚,这个孩子会算作婚生子吗?刘大妈有义务抚养孩子成人吗?”

首先,代孕是我国法律所禁止的

虽然《民法典》对于代孕的亲子关系认定,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

对于生母的认定根据出生事实,遵循分娩者为母的原则;对于生父的认定,则根据血缘关系进行确定。

针对人工授精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在1991年复函中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一致同意进行人工授精的所生子女,可视为双方的婚生子女。

本案中,由于高大爷和代孕者之间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高大爷的代孕生子也没有征得妻子同意,因此这个代孕生下来的孩子不是婚生子,而是非婚生子。

网络视频截图(来源:大象新闻)

其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我国法律规定的父母子女关系中,包括自然血亲关系和拟制血亲关系(即养父母子女关系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

本案中,这个代孕所生的孩子是有高大爷的精子与24岁“卵妹”的卵子结合而来,与刘大妈显然没有自然血亲关系。

而养父母子女关系的成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到民政部申请办理登记;此外,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应当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主观意愿、二是事实行为。

刘大妈如果没有将这个孩子视为自己孩子的主观意愿,以及对他进行教育的事实行为,双方也不可能成立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

因此,刘大妈日后是否要接受、收养、抚养这个孩子,决定权都在她自己手中。虽然应当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但是我们不能强制任何一个女性履行母亲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沾满血迹的交易

很难想象,在2024年还能听到“无后就是不孝”的说法,还有人宁可铤而走险不惜触碰法律红线,也要延续封建糟粕,进而酿成了一出出悲剧,伤害了一个又一个无辜或无知的人。

为了满足“生儿子”的愿望,高大爷没有想过此举会给妻女带来怎样的伤害与困扰,也想不到代孕生的孩子将来可能面临哪些困境,更想不到那些被“退单”的女婴何去何从……

(配图来源:Pexels)

很多人不明白,称“这是你情我愿的交易,为什么我国一定要限制呢?”这是因为当生育成了一门生意,代孕不仅是出售身体的一部分,也是在出售人类的道德伦理、出售生而为人的底线。

在这个沾满血迹的交易里,婴儿成了商品,女性的子宫成了生产车间;在这条黑色产业链上,每一个有子宫的女性都可能成为被利用、被剥削的资源。

在此,笔者呼吁相关部门雷霆出击,加强对代孕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同时,也应加强对公众的教育和引导,提高公众对于代孕行为的认识和警惕性,避免因为一时的冲动和盲目追求而陷入违法的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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