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新闻网讯 预警发布时间由“提前24小时以上”调整为“提前48小时以上”;取消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日前,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对预警信息发布时间、适应范围等方面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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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修订是对2023年印发实施的《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临政办字〔2023〕83号)进行了完善,主要变化包括:预警发布时间由“提前24小时以上”调整为“提前48小时以上”;调整适用范围是取消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删除臭氧相关的预警分级标准、预警发布要求和应急响应措施等内容;调整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架构,因“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已撤销,由市生态办负责统筹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删除与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无直接关联的市发改委、市财政局2个部门;删除临沂日报报业集团、市广播电视台,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上述2单位;删除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临沂分公司、中国联通临沂分公司、中国电信临沂分公司,由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协调上述3家单位。
《应急预案》适用于临沂市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对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污染天气,采取差异化应对措施。因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有关规定积极应对。因臭氧(O3)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同时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源的日常监管。因沙尘、山火、局地扬沙、国境外传输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引导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可视情采取加强扬尘源管控等措施。
下一步,我市将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进一步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加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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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中明确,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
黄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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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发布
重污染天气实行城市预警。当预测到未来空气质量可能达到预警分级标准时,及时确定预警等级,原则上提前48小时以上发布城市预警信息,并将城市预警信息报省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
强化区域应急联动。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应急联动措施,当预测区域内多个连片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启动橙色及以上预警级别时,按照生态环境部、省应急工作小组通报的预警提示信息,及时组织开展区域应急联动,发布相应级别预警,启动应急响应,采取应急减排措施。
应急响应分级
对应预警分级,将应急响应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总体减排要求
《应急预案》中对总体减排要求进行了明确,包括,动态修订减排清单和严格落实减排比例。
动态修订减排清单方面,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按照省应急工作小组要求及时组织修订城市应急减排清单,充分利用排污许可管理信息、污染源普查和源清单编制成果,组织各县区对重点涉气工业企业逐一排查,确保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全部纳入应急减排清单;非重点行业但属于城市主要涉气企业的,也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管理,其他行业视情纳入。避免对居民供暖锅炉和对本地空气质量影响小的生活服务业采取停限产措施。
严格落实减排比例方面,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核算应急减排基数和各级别预警条件下工业源、扬尘源和移动源清单的应急减排比例,确保满足应急减排要求,实现预期应急减排效果。应急响应期间,城市全社会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下,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10%、20%、30%以上,另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SO2和NOX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下,不应低于20%、40%、60%。污染物减排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
临报融媒记者 吴慧
来源:琅琊新闻网 原创 编辑:展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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