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师聘任应备案两类人禁止从事幼教

幼师聘任应备案两类人禁止从事幼教
2024年11月14日 16:48 云南广播电视台
【#幼师聘任应备案##两类人禁止从事幼教#】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表决通过,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北京中闻昆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安介绍,学前教育法明确了幼儿园聘任教师等工作人员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进行背景查询和健康检查。明确了两类从业禁止情形,第一类是禁止具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这些人员严重违反了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对儿童的身心健康构成极大威胁。第二类是禁止有不良行为的人员从事学前教育工作,这类人员包括有酗酒、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等,会对儿童的成长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学前教育法还强化了教职工的待遇保障,规定幼儿园及其举办者应当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云南发布 @昆明微博头条(编辑:李晓明 审核:霍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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