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IPO堰塞湖压力,仅靠警示函还不够

缓解IPO堰塞湖压力,仅靠警示函还不够
2019年07月15日 06:59 皮海洲

ipo堰塞湖是困扰A股市场的一个重要难题。但在"史上最严”的第十七届发审委的积极努力下,ipo堰塞湖的问题一度基本上得以缓解,ipo排队公司的数量由巅峰时的900多家减少到低谷时的200多家。

遗憾的是随着第十七届发审委的卸任、第十八届发审委的上任,IPO堰塞湖又再度膨胀起来。如仅6月一个月,就新增IPO排队公司达172家,其中仅6月最后一个交易周就猛增90家。以至目前IPO排队公司数量达到500余家(不含科创板144家),包含科创板则达到640家,IPO堰塞湖去而复返。

如何消除IPO堰塞湖?证监会将采取IPO现场检查这一常规的监管武器,拟在今年下半年对约44家IPO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而作为IPO公司现场检查的开端,7月8日晚,证监会对泓锦新材料、之江生物、宁武新材料、嘉曼服饰、嘉兴斯达、明冠新材料等6家拟IPO企业出具了警示函。

开展IPO现场检查以及对存在信息披露问题、财务问题的公司进行查处,一方面可以将这些问题公司清除出IPO排队公司的队列,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对问题公司查处的震慑作用,让部分问题公司自动退出IPO排队公司的队列。以此达到为IPO堰塞湖消肿的目的。

不过,从7月8日晚证监会对6家IPO公司出具的警示函来看,警示函很难达到震慑问题公司的效果,因而也很难达到吓退问题公司进而为IPO堰塞湖消肿的目的。如问题公司之一的之江公司,少计费用多计收入,这是明显的财务造假行为,涉嫌欺诈发行,对于这种行为理应予以严惩。但实际只是给予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这对于该公司来说无伤大雅,无非几个月后再卷土重来而己。此举对于其他公司更无震慑力可言。

因此,要为IPO堰塞湖消肿,仅有警示函是不够的。进行IPO现场检查,除了对有关问题公司予以警示之外,更应对问题严重的公司予以严惩,这样才能达到震撼问题公司的目的。

当然,要缓解IPO堰塞湖的压力,关键还是要对IPO上会公司从严审核。这也是第十七届发审委留下的法宝。由于第十七届发审委严把审核关,IPO公司的过会率大幅下降,如去年IPO过会率仅有55.56%,五过一,六过一都很常见,甚至还出现了“零过会"现象。

正是这种从严审核,一方面将超过四成的上会公司清出了IPO排队公司的行列。另一方面也是基于这种从严审核的震慑作用,吓退了部分试图蒙混过关的问题公司。如第十七届发审委履职期间,主动撒回申请的公司就超过了200多家。此外,也正是基于从严审核的震慑力,众多还未来得急提交IPO申请的问题公司,也就只好选择观望了。IPO堰塞湖也因此而消肿。

而IPO堰塞湖之所以再度膨胀,则与第十八届发审委上任以来IPO公司的高过会率存在轻大的关系。第十八届发审委上任以来,上会公司过会率明显提高,其中连续7周的过会率达到100%,这对于IPO公司及准IPO公司是一个极大的鼓舞,尤其是准IPO公司因此蜂拥而来,6月一个月猛增172家IPO排队公司,就是这种情结的真实反应。

因此,要缓解IPO堰塞湖的压力,重中之重是要把好IPO公司上会的从严审核关。IPO现场检查则是从严审核的一种延伸,其关键是要对存在重大问题的公司进行严惩。如果只是停留于警示函层面,IPO现场检查的结果难免将会事倍功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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