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工逆势买房162套 是发展需要还是利益输送?

吉林森工逆势买房162套 是发展需要还是利益输送?
2019年12月27日 09:32 皮海洲

时间进入年关,“卖房保壳”成了不少ST公司的套路。不过,也有逆势而为的。比如,近日,吉林森工发布关联交易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隆泉公司拟购买天汇公司158套房产产权,30个车位使用权和吉森房产4套房产产权。本次交易金额合计为7637.05万元,其中162套房产产权认购价格为7134.25万元,30个车位的使用权受让价格为502.8万元。

砸下7600多万元的资金,买下162套房产以及30个车位,吉林森工确实是把投资者砸晕了。这个时节还大把大把地把资金砸向房产,吉林森工之举确实让人有点看不懂,难道是房价又要呼呼地上涨了吗?君不见,全国的楼市正在步入冬季,吉林森工这不是要逆势接盘吗?

买下众多房产,吉林森工意欲何为?对此,吉林森工在公告中称,所购买的房产位于长春市二环内核心地段,所购买的门市和公寓可作为公司所属企业在长春市的办公、产品展示、销售基地,对公司后续经营将产生积极影响。

但这种说法显然有些牵强。据报道,吉林森工此番购买的房产主要为公寓,平均下来每套公寓面积约53.22平方米,属于“小户型”。这样面积的房产,如果用于办公用途似乎不大适当。如若用于产品展示,那么又将展示公司何种产品呢?因为公开资料显示,吉林森工目前的主要业务板块为矿泉水产业和园林绿化。就矿泉水产业来说,要不了这么多套房子来展示,而园林绿化的成果又显然不适合在公寓里展示。所以,吉林森工买下162套房产以及30个车位,很难认为是公司发展的需要。

不过,正所谓“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吉林森工接盘162套房产当然也是有猫腻的,这其中并不乏利益输送的嫌疑。在吉林森工买下这162套房产的时候,我们不妨看看谁是受益者,是吉林森工的控股股东。吉林森工发布的买房公告是“购买房产的关联交易公告”,而交联方就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吉森集团。在售房的两家公司中,天汇公司是吉森集团全资子公司吉森建设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即是吉森集团的孙公司;吉森房产则是吉森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因此,这笔关联交易的最大受益人就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吉森集团。如此一来,这就不难理解吉林森工为什么要买下这162套房产了,这代表的是控股股东的意志,并且这其中有着巨大的利益输送嫌疑。经过此次关联交易,吉林森工7637.05万元的资金就流到了控股股东的旗下。

这明显是有损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毕竟吉林森工原本就是一家微利公司,过去三年每股收益都只有几分钱。今年业绩稍有起色,前三季度每股收益0.10元。而且该公司的自有资金并不充裕,根据此前公告,吉林森工前期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4.16亿中,截至2019年6月底仅3904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剩余1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8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也就是说,该公司因为自有流动资金不足,把募集资金也拿来当流动资金在周转了。买下这162套房产后,公司的自有流动资金就更加短缺了,能否归还募集资金怕是要打问号了。

很显然,控股股东吉森集团是把吉林森工当成了自己的提款机。也正因如此,吉林森工的购房公告一经发布,即受到市场的极大关注,包括上交所也火速向吉林森工下发问询函,首先就对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和交易资金来源提出质疑。监管部门要求公司说明司购买公寓而非办公楼用于生产经营的原因及合理性,进而评估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对于吉林森工买房一事,上交所第一时间进行问询是必要的。但更重要的是后续监管还应跟上,在这件事情上不能只是听信吉林森工的一面之词,监管部门还要深入到上市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弄清事情真相。如果确实存在控股股东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则应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构成“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则应以犯罪论处,决不能姑息养奸。尤其是在管理层以及高层强调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大背景下,对于这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事情,绝对不能等闲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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