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证券法》实施一周年,其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新《证券法》实施一周年,其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2021年03月06日 06:50 皮海洲

新《证券法》从2020年3月1日起实施,至今正好实施了一年的时间。从新《证券法》的内容来看,与原来的《证券法》相比,新《证券法》至少有三大亮点,一是引入了注册制的内容,为注册制改革保驾护航;二是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改变了《证券法》“豆腐法”的形象;三是加强投资者保护,引入了代表人诉讼机制。

而从一年来新《证券法》实施的情况来看,新《证券法》的作用还有待于进一步发挥,其贯彻落实工作还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就三大亮点来说,这一年来,落实得比较好的当属注册制改革的内容。注册制继在科创板试点之后,去年又在创业板推出试点,而且整个主板的全面注册制改革也在进行着积极的准备工作。

而从另外两大亮点来看,在过去的一年里,市场似乎并没有看到新《证券法》有太多闪光的地方。比如,提高违法违规成本,虽然在过去的一年中,证监会也查处了大量的案件,如证监会新闻发言人2月5日表示,去年,证监会聚焦重点领域和市场关切,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资本市场欺诈、造假等违法活动。全年共办理案件740起,其中新启动调查353件(含立案调查282件),办理重大案件84件,同比增长34%;全年向公安机关移送及通报案件线索116件,同比增长一倍,打击力度持续强化。但从证监会作出的处罚来看,60万元的顶格处罚仍然还是层出不穷,按新《证券法》作出处罚的案件不多。

从投资者保护的角度来看,基本上还没有落在实处,还只是停留在制度阶段。比如,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后,在代表人诉讼机制问题上,去年7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发布《关于做好投资者保护机构参加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相关工作的通知》。而就具体的案件来说,*ST飞乐索赔案成了A股市场首例代表人诉讼案,但该案采取的是普通代表人诉讼,而不是特别代表人诉讼,而后者才能真正担负起保护投资者的重任。

当然,从提高违法违规成本的角度来看,在过去的一年里,之所以还有很多60万元的顶格处罚,是因为在这一年里查处的案件中,很多都是原来的的案件,或者说,这件违法违规行为都发生在新《证券法》实施之前,所以在查处的时候,只能按原来的《证券法》作出查处。因此,尽管新《证券法》实施了一周年,但按新《证券法》作出处罚的案例其实并不多。

不过,新《证券法》实施后,也确实还存在执法不到位的问题。比如去年9月1日发生的TCL董事长李东生的违规减持问题,到目前为止,也只有深交所在去年12月15日向李东生下发监管函,但其他的处罚措施并没有跟上。而从去年9月1日李东生卖出并买入公司股票500万股的操作来说,其违规行为非常明显。一是违背了其不减持的承诺约定;二是作为持股超过5%的大股东,减持前没有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三是卖出后又买入,违反了“6个月间隔期”的规定。因此,李东生的违规减持行为,明显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但令人惊讶的是,到目前为此,都没有对李东生依法追责。在李东生的违规减持面前,新《证券法》又成了一张白纸。

而从投资者保护的角度来看,在新《证券法》实施的这一年间,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害的事情并没有少发生,如上市公司退市,投资者仍然得不到赔偿。实际上,在退市的上市公司中,不乏上市公司或高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而结果是,上市公司退市了,投资者仍然成了买单人。对于这些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司,其退市过程中如何保护投资者的问题确实需要引起各方面的重视。在这个问题上,尤其需要充分发挥特别代表人诉讼在保护投资者方面的优势,而不能让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形同虚设。

也正是基于新《证券法》在实施过程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因此,要充分发挥新《证券法》的作用,就必须做好新《证券法》的贯彻落实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新《证券法》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