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跨界不足取,做好本职工作最重要

律所跨界不足取,做好本职工作最重要
2022年10月17日 06:19 皮海洲

国庆节后首个交易日上市的科创板新股富创精密受到市场的关注。市场关注的焦点并非是该股票上市后的表现,虽然该股上市首日上涨51%在当前新股上市屡遭破坏的市场环境下十分难得,但市场关注的是该公司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并非由保荐机构所写,而是由律师事务所撰写。为此,有舆论称:律所抢了券商的饭碗!

律师执笔撰写招股书这在海外市场是常有的事,但在国内股市,富创精密是第一家。此前还没有任何一家公司上市,其招股书是由律师事务所来撰写的。因此,由中伦律所来撰写富创精密的招股书,被认为是开了A股IPO市场先河,有望打破券商一家独大的IPO发行费用分配格局。更有甚者,认为此举改变了资本市场过往的生态,是和国际惯例的一次接轨,也是对全面实行注册制的进一步践行。

虽然不少舆论对此事极尽赞美之词,但律所的这种跨界,在国内资本市场是不宜提倡的,也就更加没有必要为其贴上“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标签了,更不要拿“全面实行注册制”来说事,此举与“全面实行注册制”没有一丝一毫的关系。而在国外,律师之所以可以执笔撰写招股书,那是因为有严格的追责机制的。而国内在IPO环节,有的只是利益,而没有追责,或者说追责机制并不完善,因此,律所撰写招股书为的就是利益。如这一次中伦律所拿到了国内市场史无前例的高额费用3750万元,这其中就包括了招股说明书撰写的费用,这就是赤裸裸的利益。

放眼国内市场,律所跨界是不足取的,而且目前也不可能跨界来抢券商的饭碗。毕竟招股书是一项对专业程度要求很高的工作,正所谓专业人做专业事。而律所在撰写招股书方面是明显存在不足的。律师的强项在法律问题,在业务和财务部分的实力并不够,而国内监管的审核又对这两项特别重视。所以,尽管富创精密的招股书声称是律所撰写,但据富创精密相关人士称,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的确做了大量工作。整个招股书由投行、律所和会计师事务所三方合力完成,很难说哪一方的工作更重要。因此,律所的业务能力目前是不可能独立完成招股书的撰写的。

除了业务能力之外,律所撰写招股书也不符合监管的要求。专业人做专业事,什么是“专业人”,这不只是要有能力来完成“专业事”,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有从业资格,而券商从业人员都是有从业资格的,而招股书必须是由有从业资格的人来撰写。但目前的律师事务所是没有投行人员的从业资格的。因此,由律师来撰写招股书这明显是不合规的。什么时候律所有了自己合规的投行人员,什么时候律所撰写招股书才是合规的。

不仅如此,由律所来撰写招股书,混淆了律所与保荐机构之间的职责。撰写招股书是保荐机构的职责,保荐机构通过撰写招股书,来承担自己的保荐责任,以确保招股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全面、公正。而如果由律所来撰写招股书,那么,这个责任就应该由律所来承担,如此一来,保荐机构又如何担责?而从目前的法律法规来看,律所明显担不起保荐机构应该承担的责任。如此一来,律所与保荐机构之间的责任又将如何划分?目前的《证券法》显然还解决不了这个问题。而目前一些人之所以赞成由律所来撰写招股书,他们看到的更多的是IPO过程中的利益,而根本就没有考虑到IPO的责任问题。

除此之外,律所撰写招股书只会增加发行人的发行成本,最终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对于中伦律所来撰写富创精密的招股书一事,虽然有舆论将此称为是“律所抢了券商的饭碗”,但这种说法明显言过其实,律所抢券商饭碗是假,更多地瓜分发行人的蛋糕是真。比如,在富创精密IPO过程中,发行费用合计2.63亿元,费用率为7.19%。其中,保荐及承销费为2.07亿元,费用率为5.66%,这也表明保荐机构并没有少收取费用;而律师费3750万元,费用创下了国内公司IPO之最。因此,律所撰写招股书并没有让保荐机构少收费,相反还增加了发行人的成本开支,而这些增加的费用,最终转嫁到投资者的身上,让投资者来买单。因此,从保护投资者的角度,这种做法也是不足取的。

总之,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也是基于国内资本市场及律所发展的现状,由律所跨界来撰写招股书的做法是不宜提倡的,应该予以制止。专业人做专业事,律所的长处在于法律问题,因此,该做的也是法律方面的事务。律所需要做的就是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做好。实际上,国内不少律所连自己的本质工作都做不好,比如,对上市公司弄虚作假睁只眼闭只眼,甚至沆瀣一气。因此,作为律所还是应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切实为上市公司及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