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融通千疮百孔 转融通业务应永久叫停

转融通千疮百孔 转融通业务应永久叫停
2024年02月12日 06:15 皮海洲

2月6日午间,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两融”融券业务有关情况答记者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经研究,证监会决定暂停新增转融券规模,以现转融券余额为上限,依法暂停新增证券公司转融券规模,存量逐步了结。

与此同时,证监会还要求证券公司加强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严禁向利用融券实施日内回转交易(变相T+0交易)的投资者提供融券。同时,证监会还会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利用融券交易实施不当套利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融券业务平稳运行。

受此消息的影响,2月6日的A股市场在下午走出了大幅冲高的走势,上证指数全天上涨87.30点,涨幅3.23%,这也是2020年7月7日以来,上证指数的最大单日涨幅。这也足见市场对证监会这一决定的支持。

这其实已是去年10月份以来证监会第三次给转融通政策“打补丁”了。第一次是去年10月14日,针对金帝股份高管在公司股票上市首日出借股票做空公司股价事件以及由此引发的市场连锁反应,证监会决定取消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员工通过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出借,适度限制其他战略投资者在上市初期的出借方式和比例。同时,将融券保证金比例由不得低于50%上调至80%,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融券的保证金比例上调至100%。

第二次是今年1月28日,证监会宣布全面暂停限售股出借,并将转融券市场化约定申报由实时可用调整为次日可用,对融券效率进行限制。经过第二次“打补丁”,限售股出借全部叫停了,同时融券T+0交易也改成了T+1交易。

第三次“打补丁”也就是2月6日的这一次了。经过第三次“打补丁”,证券公司就不能新增转融券规模了,也即不能再新增转融券业务了,而存量的转融券业务也要逐步了结。这意味着转融券业务被“暂停”。

证监会对转融通政策的三次“打补丁”过程是对转融通政策的修正过程,同时也是对转融通业务所存在问题的发现过程。而三次“打补丁”的最终结果是暂停新增转融通规模,这个决定显然是正确的。实际上,转融通政策确实是千疮百孔,存在着多方面的问题,这项业务就应该予以叫停,不只是“暂停”,而是相当长时间内的取消。毕竟转融通政策所存在的问题不是一些小问题,而是一件原则性的大问题,甚至有违法的嫌疑。

首先,转融通以前允许限售股出借的做法明显是违反《证券法》规定的。《证券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依法发行的证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对其转让期限有限制性规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内不得转让。可见,限售股在限售期内是不得转让的,而限售股出借必然会带来限售股的转让流通,这显然是不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有违法之嫌。

其次,根据目前的转融通政策,证券出借期限顺延超过30个自然日的,借入人与出借人可以协商采取现金方式清偿。如果真的可以不用归还证券,而是用现金清偿,这其实就变成了一种变相套现行为。如果是限售股出借,这就变成了限售股提前套现;如果是大股东股票出借,这也意味着大股东股票以转融通的方式变相套现。如此一来,转融通就成了某些股东进行股票减持套现的一条暗道。

其三,转融通(也包括融券业务)的日内回转交易,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T+0交易,这对于广大的中小投资者非常不公平。毕竟目前的A股市场所采取的是T+1交易,但通过转融通(包括融券),就变成了T+0交易,相当于当天买进、当天卖出股票。而对于广大中小投资者来说,几乎是无法开展融券与转融通的,这就意味着广大中小投资者并不能变相开展这种T+0交易。但能够融券或转融通的机构或大客户却可以进行这种变相的T+0,这就造成了A股市场股票交易上的不公平。

此外,投资基金通过转融通出借股票,这本身就违背了基金的初衷,同时也违背了基金的契约精神。设立基金的初衷是为了稳定市场,但基金在股市低迷时仍然出借股票来做空市场,这明显是不利于维护股市稳定的。而且基金是代替基金持有人来理财的,其买进股票的获利方式就是让股票价格上涨,然而,基金却出借股票来打压股价,这就相当于基金借出股票来打压自己,此举明显是不利于股票价格上涨的,因此也是不利于基金投资获利的。对于这种做空自己的投资基金,投资者还有必要将资金交给他们来理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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