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清仓式”分红,小方制药继续IPO是否合适

涉嫌“清仓式”分红,小方制药继续IPO是否合适
2024年04月15日 06:15 皮海洲

在今年3月15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落实严审IPO精神的背景下,近期,一家已经获证监会注册的IPO公司小方制药受到了舆论的关注。

实际上,小方制药是2023年12月14日获得证监会正式注册的,目前注册已经生效,公司随时都可能启动新股发行工作。而回首小方制药的IPO进程,其IPO进程可谓顺风顺水。2023年3月3日IPO申请获受理,同年3月21日获问询,同年7月14即获得上市委会议的审核通过。随后于同年9月1日向证监会提交注册,并于同年12月14日获得注册成功,9个月的时间完成从受理到注册生效过程,可谓是“高效率”。

但注册生效的小方制药何时启动IPO发行,无疑令市场非常关注。究其原因在于,虽然该公司已经通过了证监会的注册,但显而易见的是,目前IPO的政策已经发生了变化。特别是证监会今年3月15日发布的《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明确提出要严密关注拟上市企业是否存在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严防严查,并实行负面清单式管理。这里的“严防严查”显然击中了小方制药公司的要害。

小方制药在IPO前明显涉嫌突击“清仓式”分红情形。2019年到2022年4年间,小方制药的分红金额分别为2.26亿元、1.38亿元、0.85亿元和1.11亿元,合计分红总额为5.6亿元,而这4年,小方制药的归母利润分别为1.42亿元、1.60亿元、1.26亿元、1.75亿元,净利润合计6.03亿元。这意味着2019年到2022年的4年间,小方制药的分红比例高达92.87%。基本上将这4年的利润分光,当属“清仓式”分红之列。尤其是2019年,分红比例高达159.15%。

而小方制药之所以要进行这种“清仓式”分红,显然是为了满足实控人“落袋为安”的需要,这也是实控人“吃相难看”的重要表现。毕竟小方制药是一家家族制企业。截至招股书签署日,香港运佳持有小方制药9408万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份的 78.4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方之光和鲁爱萍夫妇分别持有香港运佳90%和10%股份,同时,方之光还通过盈龙创富持有部分股份,二人合计计持有小方制药 9811.2万股,占公司发行前总股份的 81.76%,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不仅如此,方之光和鲁爱萍的儿子方家辰通过盈龙创富间接持有小方制药1.44%股份,儿媳罗晓旭通过嘉兴必余和嘉兴有伽间接持有小方制药3.74%股份。以此计算,方之光、鲁爱萍、方家辰及罗晓旭四人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小方制药股份高达86.94%。

这意味着在5.6亿元的分红金额中,至少有4.87亿元流向了实控人的家族。由于李卫红等6人受让香港运佳所持公司股权一事发生在2021年8月,因此,实控人家族实际得到的分红金额更多,有资料显示,实控人家族4年间累计获得公司分红5.20亿元,占分红总额的92.86%。

或许是意识到这种“清仓式”分红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小方制药实际上已经主动采取了积极的措施,将募资计划削减了5.11亿元,并取消了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实际上,在该公司最初的申报稿里,其募集资金计划为13.43亿元,但在后来的招股书注册稿里,募资计划调减到了8.32亿元,不仅取消了研发中心的投资和补充流动资金两个项目,同时还调整了营销体系建设及品牌推广项目,因此,募集资金比申报稿中缩水5.11亿元。

但即便如此,小方制药涉嫌“清仓式”分红的问题仍然还是存在的。根据今年3月15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精神,IPO公司在上市前存在突击“清仓式”分红等情形的,需要严防严查,并实行负面清单式管理。也正因如此,目前已经注册生效的小方制药,能否越过这条红线呢?在证监会已经出台“试行意见”的背景下,小方制药继续将IPO进行到底是否合适呢?对此,投资者不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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