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国谈药品进院难,北京取消医院药品数量限制

破解国谈药品进院难,北京取消医院药品数量限制
2024年04月19日 11:00 健康时报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杨林宋)继广东、上海、四川之后,北京成为又一个取消医疗机构用药数量的地区。4月17日,北京市医保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北京市支持创新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4年)》,取消医疗机构药品数量限制,推动建立医疗机构药事会规范化流程,国谈药目录公布后一个月内召开药事会,全年药事会召开不少于4次。

取消医疗机构的品种限制,是破解国谈药品进院难的第一步。此前,不同级别的医保定点医院用药目录种类数量受到限制,例如在国家三级医院等级评审指标中,三级综合医院原则上不超过1500种药品。

2023年7月,广东率先试点取消医院用药数量限制。2023年12月底,上海也跟进此项规定。1月8日,四川省卫健委则明确提出国家《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已于2021年10月9日废止,其中关于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品规数的相关要求不再执行。

“取消医院用药数量限制给医院‘松了绑’,不仅让临床用药有了更多个性化选择,还让新药进院有了畅通通道。”北京大学药学院教授、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主任史录文接受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采访时曾表示,给医院松绑之后,虽然新药进院有了更多可能性,但前提是要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尤其是对于罕见病新药和儿童药,只有在诊疗服务水平提高、医生对疾病和新药的认知提高的基础上,让更多新药投入临床应用,才能真正让临床患者获益。

此前,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明确提出,剔除2012年版《广东省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管理指南》中对医疗机构配备药品品种数量限制,表明这一政策放宽不单是针对三级医院,也是面向广东省内各级各类医院。上海也明确对各级医院的用药目录品种数不设数量限制。四川省则要求医疗机构不再执行《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中关于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品规数的相关要求,表明四川省取消用药数量限制主要是针对三级医院。

“北京制定的若干措施是基于首都医疗机构服务的基础情况来颁布的,取消医疗机构药品的数量限制应该是在北京市各级医疗机构中进行推广。”中国投资发展促进会大健康专委会副主任解奕炯向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解释,取消各级医院用药数量限制不仅能让患者受益,还有利于临床药品管理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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