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外资投资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生产限制、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执行、四川13项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11月1日起,这些医药健康领域的新规将施行。
全国新规
取消外资投资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生产限制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措施》删除了包括“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等多个条目,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实现“清零”。
《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施行,第一次系统地规范化妆品检查工作
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化妆品监管领域第一次系统地规范化妆品检查工作。《办法》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对化妆品生产经营者进行常规检查。同时,可以对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开展有因检查。
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跨省使用不再实施审批
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新修订的《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管理办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办法》指出,不再对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跨省使用实施审批,强调其原则上在产地所在省域内使用,确有临床使用需求的,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使用。
地方新规
北京:居民社区等区域可设立自助售药机
北京药监局发布《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自助售(取)药机管理暂行规定》,于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依托下辖连锁门店在大型交通枢纽、旅游景区、大型购物中心、酒店宾馆、居民社区、社区医疗机构、乡镇(村)卫生服务中心等区域设立自助售药机。
北京:康复治疗医保报销期限延长一倍
北京医保局发布《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物理、康复治疗医保报销政策的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因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损伤,或因其他疾病需要进行物理、康复治疗的参保人员,相关治疗费用医保报销期限最长可达12个月,较原政策翻倍。
山东:药品耗材挂网“一省核验、全国通享”
山东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的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凡国家医保局发布了23位编码的西药、20位编码的中成药和27位编码的医用耗材,相关医药企业可通过国家医保局统一门户向山东提交挂网申请,核验信息在全国各省通用共享。
广东:施行医保用药新办法
广东医保局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暂定有效期为3年。其中明确,纳入《广东医保药品目录》的医疗机构制剂,参保人在其生产医疗机构使用,或经药品监管部门批准调剂的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四川:13项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
四川医保局印发《关于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试行)的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将“取卵术”等13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每人终身限定支付2次;不设起付线和乙类先行自付比例。
云南: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起付标准降低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于2024年11月1日起实施。当地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由30元降至2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由60元降至4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由90元降至60元。
云南:不得询问女求职者婚育情况
《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经2024年9月3日第十四届云南省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明确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个人基本信息外,不得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
(责编:荆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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