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双叒叕收缴烟花爆竹175件!

又双叒叕收缴烟花爆竹175件!
2025年01月06日 15:01 南太湖网

为进一步推进冬季行动

吴兴公安

对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近日

吴兴区公安分局爱山派出所

查处一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

当场收缴烟花爆竹175件

经查

嫌疑人郭某在未取得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

从外地购买烟花爆竹

购买后的烟花爆竹违规储存在自己家中

并以零售的方式进行售卖

目前

郭某因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被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注意!

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

烟花爆竹等行为

安全隐患极大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什么是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许可从事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一、非法生产危害性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极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间接的威胁。

二、非法销售危害性

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未经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在经营成本上较为低廉且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三、非法运输危害性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没有相应资质,不具备运输烟花爆竹条件,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对道路运输安全造成极大危害。

四、非法储存危害性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遇到火星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警方提醒

吴兴公安温馨提醒

烟花爆竹属危险物品

任何人都不能非法经营、运输、储存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广大群众如发现有上述行为

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来源:吴兴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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