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保险诈骗羁押四年未果,指控理由更是匪夷所思

被控保险诈骗羁押四年未果,指控理由更是匪夷所思
2023年04月13日 19:25 垃圾苹果毁我青春

一桩旷日持久的保险诈骗案,2023年3月20日终于迎来了一审重新开庭,现正在上海嘉定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但限制旁听。

2020年、2021年,上海市嘉定区法院先后七天开庭、两次庭前会议、审理了该宗保险诈骗案——李孝鹏没有丝毫不当得利,仅收取鉴定费;侦查人员先抓人后取证、伪造笔录,法院当庭宣布第一被告的庭前笔录全部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2021年7月5日在对作为书证的《专家咨询意见书》排除非法证据的庭前会议后;7月20日突然通知:由于人民陪审员陆老师身体原因,更换合议庭成员,之前庭审全部作废,要全部重头来。诡异的是,2021年8月9日中止审理的裁定书上不仅人民陪审陆雪英不见了,审判长也由赵建华法官换成了朱雯雯法官。更加诡异的是,人民陪审员陆雪英2021年至2023年在参加嘉定法院其他案子的审理。显然,本案遭到了人为干预。

本案的当事人李孝鹏经过多年寒窗苦读,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毕业,2003年获得法医资质,曾就职于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华医司法鉴定所,2014年12月创立上海申远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开展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业务,曾被上海市司法局选作民营鉴定机构的代表、与中央调研组座谈。他始终坚持不收任何好处费、不给回扣,公正中立地开展司法鉴定。铭记老师“以科学捍卫公正”的教诲与期许,将专业、科学、良心写进了每一份鉴定报告中。然而,他做梦也想不到,有一天,竟然会因自己的鉴定报告而深陷囹圄,被控保险诈骗。至今已被关押近4年,屡求自由而不得。

一、这个案子是上面交办的?

2019年5月29日凌晨,李孝鹏突然被嘉定公安带走,被指控涉嫌保险诈骗罪。指控理由是李孝鹏对“人伤黄牛”李德江等人找来的伤者进行鉴定、出具虚假鉴定意见,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参与骗取保险公司赔偿款60余万元。

李孝鹏扪心自问,自己的每一份鉴定报告都客观、真实,符合鉴定规范,法院判决也依法采纳作为定案依据,怎么转眼之间,竟黑白颠倒,成了虚假鉴定意见?真是百思不解。

个中奥妙,或许就在“这是上面交办的案件”。被公安带走当天,在娄塘派出所,公安人员就说“这是上面交办的案件”,李孝鹏告知侦查人员他没有拿过一分钱,每个鉴定都如实鉴定,其时一个自称领导的人大怒、拍着桌子说“世界上没有这样的人,你以为你是圣人吗?”其后,检察员提审时,对李孝鹏说的第一句话,仍然是“这个案子是上面交办的”。

运动之下,鱼龙混杂,误伤或许不可避免。但是,难道上面交办的案子,就不以事实为依据、不以法律为准绳了?

“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是立案的唯一要件,本案立案时间为2019年4月17日,立案时没有被害人、没有损失数额、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法律规定,个人保险诈骗立案追诉的数额标准为一万元以上。本案的损失数额是在立案几个月后(审查起诉阶段)保险公司自己出具的,由保险公司根据《专家咨询意见书》、出具《人伤赔款核损清单》证明自己遭受损失。

本案证明李孝鹏所作司法鉴定虚假的关键材料,《专家咨询意见书》,最早于2019年9月17日才作出。2019年7月5日检察院作出批捕决定时仅有言词证据,在还没有证据证明李孝鹏作了虚假鉴定就将其批捕,显然不符合有证据证明嫌疑人有罪的批捕条件。讽刺的是,2021年5月24日的庭审中,第一被告李德江的所有庭前笔录被作为非法证据排除。

司法机关这种异常的办案方式,背后藏着什么?

二、指控核心证据《专家咨询意见书》,漏洞百出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李孝鹏的鉴定报告是否虚假。对此,侦查人员认为《专家咨询意见书》对伤残等级的评定与李孝鹏出具的鉴定意见不同,据此认定李孝鹏几年前出具了虚假鉴定。检方依据《专家咨询意见书》,指控李孝鹏在10起事实中虚增了伤残等级,保险公司也依据《专家咨询意见书》计算了保险金损失。

那么,《专家咨询意见书》到底是一份怎样的证据?

《专家咨询意见书》虽寥寥数语,但仍存在诸多程序违法及实质错误。如:是由上海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盖章出具,但没有任何一个专家的签字;委托单位不是办案机关嘉定公安,而是“上海市司法局司法鉴定管理处”;根据活动度照片出具伤残等级报告,专家没有对伤者查体,而活动度照片是公安拍摄的;“咨询意见”没有任何独立、客观、专业的分析,只有一个干巴巴的“结论”。然而,如此漏洞百出的意见书,竟然也能作为起诉的核心证据,出现在法庭上?

李孝鹏的律师认为,《专家咨询意见书》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八种证据之一,因此没有证据资格,依法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更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关于《专家咨询意见书》的性质,公诉人在庭上也曾多次“翻供”。从鉴定意见、到参考资料,再改口称是书证。

在2021年5月26日的庭审中,公诉人称是对原司法鉴定意见的一个专业解释和说明,系参考资料而非证据。但在2021年5月27日庭审中,公诉人又改口称为书证,在2023年4月7日的庭审中,更是称:“书证必须形成于案件发生前或者案件发生过程中,这只是学理上的理解,刑诉法没有规定;公诉人认为,对待证事实有证明的就是书证。

一个法律常识是,书证必须形成于案件发生前或者案件发生过程中,能够证明某一案件事实。《专家咨询意见书》是在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之后,在侦查人员主导下制作的,若将其认定为书证,则是对作为八大证据之一的书证的基本概念、特点的颠覆!

李孝鹏也曾试图向公诉人张晓兰从技术上解释《专家咨询意见书》存在的问题。他刚解释了一份,张检察员提高嗓门说:“这些咨询意见是专家委5名专家一致同意出的鉴定意见”。

三、坚持无罪,但更换了合议庭,还能否沉冤得雪?

2020年第一次公开开庭并庭审网络直播,2021年5月24日开庭,法院将第一被告的全部庭前笔录作为非法证据排除。在对《专家咨询意见》排除非法证据的庭前会议后,法院突然说之前的审理都不算了,理由是人民陪审员陆雪英身体原因,需更换合议庭成员。裁定书中审判长由赵建华更换成了朱雯雯。2023年3月20日,在没有恢复审理裁定的情况下,本案重新开庭。法庭情势发生了巨大逆转:不予庭审直播、限制旁听人数、审核旁听人员身份、对律师关于调取同录、证人出庭等申请不予答复;已经过两次7天开庭、两次2天庭前会议取得的成果,被推翻。审判长不让律师阅看提供到法院的同步录音录像;拒收律师提交的证据,要求有提交证据的书面申请;审判长要求法律援助律师提供与当事人的会见笔录。

至2023年4月,李孝鹏已被羁押近四年,辩护人29次申请取保候审,被一次又一次地驳回。

无论如何,我们仍然愿意相信法律,我们相信嘉定法院的公正,相信爱与温暖会降临到李孝鹏的头上,李孝鹏终会清清白白地走出嘉定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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