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4月30日突然收到邮储银行发来的数条短信,内容为:“【邮储银行】尊敬的客户,您尾号xxxx的账户因账户/卡数量超过监管机构规定要求,我行已按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暂停该账户非柜面交易。请持本人有效实名证件及存款凭证到我行任一网点办理销户或降级。客服电话:95580”,涉及本人名下四张邮储银行借记卡,其中三张为一类卡,一张为二类卡。这些一类卡均为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61号文之前本人在邮储银行柜台亲自办理,尽到了妥善保管的义务,并且没有任何的异常出入账交易,符合人民银行及金融总局(当时为银监会)的全部规定,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任何法律法规。按照261号文及后续文件的明确规定,可以继续合法持有。那张被暂停非柜面交易的二类卡同样是本人办理后没有任何的异常出入账交易,居然也被要求销户或降级。任何监管文件都没有涉及强制要求二类卡降级的,其他银行同样没有这种骚操作。邮储银行这种枉顾金融消费者权益,践踏“金融为民守初心”,违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行径极其恶劣。本人多次通过12368、12363、95580、01086353456投诉,邮储银行均坚持违法违规到底。
本人诉求:1、责令邮储银行无条件解封本人名下全部合法的银行卡,且保持一类卡正常状态;2、责令邮储银行补偿本人因其违法违规限制本人银行卡使用期间造成的损失及维权损失;3、责令邮储银行全面整改,践行金融为民守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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