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禁游烟志愿者,今天我带着 “学校门口 50 米内禁止吸烟” 的标识打印件站在春日的风里,试图为孩子们和所有行人、家长守护一片没有烟霾的等候区。这不是对气味的挑剔,而是对《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践行 —— 当我们谈论 PM2.5 监测与碳中和目标时,更不该忽视二手烟中大概70种致癌物对公共空气的直接污染,尤其是在未成年人聚集的交通要道。
上周五,后勤老师通过家校平台发布禁烟倡议书时,我看到了环保理念与校园责任的对接可能。周一配合媒体记录劝烟行动,本是想展示 “社会共治” 如何为绿色校园保驾护航,却在劝烟过程中撞见了禁游烟的现实困境:写字楼门口的灭烟处垃圾箱看似 “规范”,实则是对吸烟点不得在大厦门口 6 米内规则的践踏,让公共空间沦为默认的 “污染缓冲区”;当记者用镜头记录吸烟者在错误灭烟垃圾箱吸烟导致破坏学校门口 50 米内禁止吸烟的规则时,对方对 “拍摄权” 的抗拒,暴露出部分人对 “环境监督权” 的认知盲区 —— 在清新空气面前,任何人都没有特权污染的豁免权。
真正让我感到治理链条断裂的,是校长与执法人员介入时的 “隐私权” 争议。当吸烟者的个人习惯凌驾于群体呼吸健康,当禁游烟志愿者的合理监督被曲解为 “越界”,我们不得不警惕:某些对 “自由” 的捍卫,正在成为公共环境的公害。我现场普及《民法典》与《控烟条例》:校门劝烟行动中的证据留存,本质是对公共环境权益的合法维护,就像我们记录河道污染、追踪工业废气一样,镜头对准的是违法行为,而非个体肖像。
最值得深思的是后勤部门的 “职责范围” 之说。当学校将 “外圈巡逻” 视为额外负担,当等候区劝烟被后勤老师推给志愿者,我们不得不追问:在 “健康中国” 与 “美丽中国” 的双重战略下,教育机构为何不能成为环保治理的前沿阵地?爱卫办明确要求安保人员履行劝阻义务,正是因为学校门口作为人流密集区,其空气质量直接关系到千万个家庭的福祉。那些认为 “不吸烟即可” 的家长或许没意识到:二手烟的 PM2.5 浓度是普通空气的 10 倍以上,二手烟的致癌物亚硝胺是一手烟的 50 倍, 每个烟头落地都是对 “无烟校园”“无烟上海” 目标的微小侵蚀。
回家路上的沉重,不是因为被误解,而是看到环保治理中 “末端执行” 的薄弱。作为劝烟志愿者,我们自备口罩对抗烟霾,用脚步丈量控烟红线,却发现制度支撑的缺位让个体行动举步维艰 —— 就像用双手打捞漂浮垃圾,却等不到污水处理厂的运转。我们的 “敏感”,是对世界卫生组织 “每年 120 万人因二手烟死亡” 数据的警觉;我们的 “较真”,是对 “每个公民都是环境守护者” 理念的践行。
根据《上海市控烟条例》,八类重点场所的室外控烟是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标尺。学校门口的无烟化,不仅是对儿童健康的保护,更是对 “教育即示范” 的实践:当孩子们看到大人在 “禁止吸烟” 牌下自觉掐灭烟头,这比任何环保课都更有说服力。那些质疑 “小题大做” 的声音,请看看世界卫生组织的警告:二手烟中的苯并芘、一氧化碳等污染物,正以每分钟 30 米的速度扩散到等候区;那些纠结 “管理成本” 的部门,请算算医疗系统为吸烟相关疾病支付的千亿级账单 —— 事前预防永远比事后治理更经济。
接下来,我会继续通过 12345 平台追问:第一,重点场所的控烟管理为何仍依赖志愿者 “人海战术”,制度性的监管力量何时到位?第二,当 “灭烟处垃圾箱” 成为变相吸烟点,城市规划能否在商业体与学校周边设置 “无烟缓冲区”,从空间设计上阻断污染扩散?更重要的是,每个市民都该清醒:我们守护的不是某个人的 “舒适区”,而是在捍卫《巴黎协定》下每个人平等呼吸清洁空气的权利。
下次再有人说 “差不多就行”,请告诉他:当劝烟志愿者弯腰捡起烟头,当我们为 “无烟校园” 据理力争,我们守护的是城市文明的底线 —— 一个允许烟霾在孩子头顶飘散的社会,永远算不得真正的 “绿色社会”。毕竟,连校门口的 50 米清新空气都守不住,何谈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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