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经营的坐标系中,公与私的界限不容模糊,义与利的天平不可倾斜。那些“胳膊肘往外拐”、肆意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本质上是对职业操守的背叛、对契约精神的践踏,更是触碰了企业生存发展的“红线”。此类行径若不严厉遏制,不仅会蛀空企业的根基,更会毒化市场环境,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予以批驳和惩戒。
一、损公肥私是对企业根本利益的背叛,堪称“内部塌方”
企业是创造价值的共同体,每个岗位的设置、每笔资源的调配,都承载着集体的信任与期待。但现实中,少数人却将职权异化为谋私工具:有的利用职务便利,在采购招标中“吃回扣”“抬价格”,让企业为个人贪欲买单;有的泄露商业秘密、违规开展关联交易,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拱手送给其他企业;更有甚者,直接侵吞资产、虚设空壳公司转移利润,上演“监守自盗”的丑剧。这种“内鬼”行为,比外部竞争更具破坏性——它动摇了企业的资源根基,瓦解了团队的协作信任,正如甘肃某国企“二十不准”规定直指的“靠企吃企、利益输送”等问题,一旦任由发展,企业终将陷入“流血不止”的危局。
从法律层面看,这种行为早已逾越边界。《刑法修正案(十二)》明确将“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适用范围扩展至所有企业高管,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经营同类业务、获取非法利益达10万元以上即可立案。这意味着,任何妄图“吃里扒外”的行为,都不再是简单的道德问题,而是触犯刑律的犯罪行径,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二、背信弃义是对职业精神的亵渎,折射价值观的扭曲
职场之道,首在忠诚。但少数人却奉行“精致的利己主义”,将个人得失凌驾于企业利益之上:面对外部诱惑,他们甘当“二传手”,把企业平台当作“套现工具”;遇到责任风险,他们化身“逃兵”,不惜牺牲集体利益来保全自身。这种行为,本质上是价值观的错位——忘记了企业提供的发展机遇,忽视了岗位职责的本质要求,更背叛了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正如中央纪委强调的“当官发财两条道”,企业从业者同样必须明白:职业身份不是“特权护身符”,岗位职权更不是“谋私提款机”。
从行业生态看,此类行为具有极强的传染性。若“损公肥私者”得不到惩处,“踏实干事者”得不到保护,就会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导致“干事的不如拆台的,奉献的不如算计的”。这不仅会挫伤员工的积极性,更会让企业沦为“投机者的乐园”,最终失去创新动力与市场竞争力。
三、严惩不贷是对企业红线的捍卫,必须织密制度法网
遏制“胳膊肘往外拐”,既要靠道德自律,更要靠制度刚性。近年来,各地国企纷纷出台“十条红线”“二十不准”等规定,将“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私设小金库”等行为明确列为禁区,正是从制度层面划清边界。企业必须建立全链条监督机制,从决策审批到财务审计,从内部举报到外部监管,让“暗箱操作”无处遁形。同时,要强化“一案双查”,对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无论涉及何人、金额大小,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震慑效应。
法律的威严不容挑衅。从“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被纳入党纪处分,到“斡旋受贿”与“违规中介”的精准界定,相关规定已为企业治理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标尺。企业须与司法、纪检部门协同联动,让“损公肥私者”不仅付出经济代价,更要承担法律后果,彻底斩断“利益输送”的黑手。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企业发展靠的是全体成员的共同守护。任何“吃里扒外”的行径,都是对契约精神的背叛、对法律红线的践踏。唯有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害群之马,以严密的制度筑牢防火墙,才能让“忠诚、干净、担当”成为职场的底色,让企业在风清气正的环境中行稳致远。记住: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心莫贪,贪心必起祸。守护企业利益,就是守护每一个从业者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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