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上饶
一幼儿园突发火灾
消防救援人员到场时
火已基本熄灭
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随后,消防员对现场
进行排烟及降温处理
确保无复燃可能
通过幼儿园内的监控
大家发现火灾竟是由
3名小学生引起
据了解,3人均为
隔壁小学的学生
由于幼儿园放学早
园区内并没有其他人员
3名小学生放学后
便翻墙进入幼儿园玩耍
根据现场监控显示
最初,其中一个学生
用打火机点燃了垃圾桶
另一名学生顺势将垃圾桶踢倒
随后浓烟迅速蔓延
接着,3人又跑到
旁边的玩具屋继续点火
导致屋内玩具全部被烧毁
好在路过群众发现并报了警
事后,消防员对当事人
进行了批评教育
而家长承担了所有赔偿
小编提醒各位家长:
告诫小孩不要玩火酿灾
让其明白火灾的危害
是一项最基础、最重要的
消防安全教育
这不仅是为了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也是在保护孩子和更多的人不受伤害
同时,家长也应该要了解
孩子玩火,家长“买单”的道理
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不满16周岁的人犯失火罪,不予刑事处罚的,应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对于不满八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未成年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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