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编接到张先生的爆料,他称前两天忽然发现自己家中的电费发生异常。后经供电局调查,张先生十一月份用电600度,十二月份用电950度。由于张先生在十月初用手机交电费发生手误,多点了一个零,就交了1000元电费,到现在已经没有了,这才发现了异常。据了解,张先生白天上班,就是晚上回家睡个觉,平时也就是家常用电,不可能产生这么多的用电量。于是,张先生申请供电公司的人来检查电路是否发现异常。再检查过程中,发现张先生家电表多接了一根电线,顺着电线一直捋到的了另一家住户。张先生随即报警。后经警察的调查和调解,这家住户赔偿了张先生所损失的电费。
采用连接外线或其他方式用来逃避电表的记录,这种“窃电行为”可能会对自己以及其他公民的安全构成威胁,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希望各位市民不要以身试法,耍“小聪明”,以免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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