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食药监人:我们精神不死,只是日渐凋零

致食药监人:我们精神不死,只是日渐凋零
2019年05月17日 20:15 逆行的行者

从学校毕业就进入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本以为大有可为,结果两三年下来,白头发从无到来,工作时常感到困惑,甚至是无力,前途已不再奢望,负责食药安全监管的,自己却没有安全感。

无论是上级,群众,媒体,每个人都在要求我们怎么做,却没有人问我们需要什么?都说对食品药品要保持零容忍,态度是正确的,目标也是美好的,问题在于我们的现状是残酷的,我们的食品经营者是数量多,经营环境小、乱、差,素质参差不齐,法律意识缺乏。解决问题首先是要正视问题,你不能忽略现状来提出监管目标,结果只能是无论你怎么努力还是达不到,无论你怎么做,出了问题还是被追责。

中国的法律现状是:严格立法,普遍性违法,选择性执法。 当法律的违法标准很低时,结果只能是普遍性违法,选择性执法。而同时处罚力度又很严重时,为了执法公平,只能是避重就轻。

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对于基层执法者就像一只在动物园饲养的老虎,张口了血盆大口,却在食品经营现状面前无处下口。偶而,一个人偷爬进动物园,也许死的还是老虎呢?不出事时,我们严格执法就是诸如“监管思维和方式方法僵化”、“执法缺乏人性化”、“执法冷酷无情”等等指责铺天盖地而来。但如果出现了食品安全事故,那眼下的舆论热点就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导向与风气。

在群众的眼里食品药品安全必须是100分才合格,我很体谅老百姓对食品安全的殷切期盼,因为每一份不安全的食品都有可能危害到群众的生命健康。但食品监管是动态监管,你昨天检查没问题,不代表今天老板不添加。就跟法律有滞后性一样,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发生对于监管来说也具有滞后性。

我们不可能在其未违法的情况下就禁止经营。社会需要给食品药品监管者,主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空间。部分生产经营者是具有违法的冲动,因为违法所获得的收益是巨大的。

大家都知道制造贩卖毒品是要坐牢甚至死刑,但还不是年年有。通过监管,只能是净化市场环境,尽量减少不安全食品的生产,无法杜绝,无论是谁监管。

关于监管体制,我们说了很多,不管机构改革后基层监管部门如何设置,负责食品药品监管的基层人员都很艰难。本质问题是监管现状和群众要求、法律法规不相对应。《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至今尚未出台,说明法律衔接出了问题。

我们一个所在编的才两个人,负责差不多十万人口的食品药品安全,一年办证都两三百家,你让我如何监管?愿望是美好的,我相信最想让食品安全的绝对是食药监管人员,因为那关系自己的未来。每天在看着那里被追责,总是唇亡齿寒。

很多食药监管者,都曾想着离开,不为待遇,只为自己的家人,不想每天担惊受怕。我每天尽力而为,在别人眼里却是无所作为。我只是一名有责无权的基层监管人员,还要我怎样?

我们很重视食品药品,结果重在文件、视在检查。谁来呼唤炮火,应该让听得见炮声的人来决策。而现在我们恰好是反过来的。国家局、省局、市局不了解前线,却拥有太多的权力与资源,为了控制食品的风险,自然而然地发了许多文件,布置了很多要求。

我们现在的情况是,基层的监管人员,可能只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是用在日常监管上,大量的时间是用在频繁地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汇报数据,应付检查上。而且本应上级解决的法律问题让基层来头痛,好钢没有用在刀刃上。我们上级配备的先进设备、优质资源,应该在基层一发现问题和隐患时就能及时发挥作用,提供有效的支持。

在食品安全中,第一责任人是经营者,而不是监管人员。追责本无可厚非,问题是法律和上级没有明确的权责表的,你应该做到什么。追责不可怕,可怕的是你都不知道自己做什么才可以不被追责,追责的不确定性才是我们所恐惧的,就跟追女孩子一样,不怕她有要求,就怕根本不知道她的要求,那你怎么去做。

悬在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掉不掉看心情。食品药品监管,感觉像是坐在活火山口,只要火山不喷发(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或者不发现潜在的问题),就是大家安好,喷发了,那就没话说,我们只能是被追责堵火山口去。

还是没出事,我没被追责。吐槽再多,只要还在这个岗位上,我依旧会恪尽职守,保一方食品安全。我入职时的师师傅告诫我:纵有万般困难,也要当一天和尚,就撞好一天钟。食药监人精神不死,只是日渐凋零,你我共勉。(注:本文写于2017年,但今天看来,依旧未曾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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