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军:小趋势与大我

吴军:小趋势与大我
2024年04月26日 18:41 大数据_文摘

作者:吴军

来源:摘自中信出版集团新书《脉络》

最近十年来,最重要并且将影响未来的发明有三个:区块链,基于深度学习的人工智能(以下简称人工智能或者AI)以及虚拟现实。

《脉络》

讲到虚拟世界,很多人会想到 2021 年脸书改名为元宇宙。这家巨无霸公司不仅只是提一提概念,而是投入了 100 多亿美元的真金白银去做元宇宙的产品,并且它还把公司的名称改为 Meta——这是一个源于希腊语的词根,就是 beyond(超越)的意思。为了避免在未来的竞争中落下风,微软公司也成立了元宇宙的团队。当然,脸书的运气不大好,赶上了全球公共卫生事件所导致的不确定性,加上它的技术储备还远没有到实现元宇宙的程度,不到两年这个项目就宣布失败了,公司还裁掉了 1.1 万名员工。随后微软也砍掉了自己的元宇宙部门,不过微软的投入连脸书的一个零头都不到,整个部门只有几百人。就在大家觉得元宇宙的概念未必成立的时候,苹果公司点燃了新的希望。2023 年 6 月,它宣布将推出第一款VR 眼镜 Apple Vision Pro。和传统的 VR 眼镜不同,Apple Vision Pro 是一台强大的、不需要依赖其他计算设备、可以独立工作的高性能计算机,而且结合了可穿戴式装备,可以接收人体给它输入反馈信息。我找朋友帮忙,在这款产品还未上市前就试用了一下,可以讲它几乎颠覆了我过去对 VR 产品的不成熟的看法。

公平地讲,这是苹果公司自智能手机之后推出的最亮眼的产品。在介绍 Apple Vision Pro 的优点之前,我们先要搞清楚为什么过去所有的 VR 眼镜都无法真正实现虚拟现实的功能,或者说,为什么通过这些 VR 眼镜看虚拟世界和你用肉眼感知现实世界是不同的。我们知道,人眼能够集中注意力看清的视角其实很窄,只有大约 1° ,也就是大家伸直胳膊竖起大拇指看到的大拇指的宽度。那么为什么双眼能够看清楚前方甚至超过180°范围内几乎所有的场景呢?其实你没有真正看到那么多东西,只不过是不断用眼球扫描前方,然后在大脑中合成出了一个场景。大家如果有条件,还可以现场去看魔术表演,大家会发现越是盯着魔术师的手,越看不明白他迅速做出的小动作。事实上,当他的动作比大家大脑合成图像更快时,大家是看不见他的动作的。

既然大家看到的场景是大脑合成出来的,我们身体的动作对图像的合成就会有影响。比如一转头就会看到不同的场景,但是如果我们的身体运动得太快,场景变换得太快,我们就会头晕,于是我们的大脑就会做出调整,让我们看到的场景变化不要那么大。当你的身体在不自觉运动时,大脑会主动调整,这样你看到的场景就不会抖动。大家还可以通过回想自己开车和坐车时的感觉来证实这一点。通常,晕车的人,自己开车时不会晕,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意图,身体做出了调整,但是坐车时他就容易晕,因为他不得不被动地做出各种调整。今天,大家使用 VR 眼镜一个普遍的抱怨就是,看 10 分钟就头晕,这里除了处理器速度不够快、画面不连续、像素不够高等硬件不足,更是因为 VR 眼镜没有很好的反馈机制,没有和大家的身体融为一体。因此,要想让 VR 眼镜长时间使用不头晕,就需要在我们的头上、身上装一些可穿戴式装备,把我们轻微的运动反馈给 VR 装备。但是,大家如果看一看今天的各种 VR 眼镜,其实都没有很好地考虑身体的反馈。

在我看来,Apple Vision Pro 在接收人身体反馈方面比过去的 VR 眼镜有质的飞跃。当然,它的画面清晰度足够高、处理器足够快,使得反馈几乎没有延时。Apple Vision Pro 有两个我很喜欢的功能。第一个就是它设置了一个虚拟的工作环境,我可以戴上这副眼镜,把我正在使用的计算机投射到眼镜的屏幕中。这个屏幕可以设置得很大;周围的环境可以是当时真实的环境,也可以换成其他环境。比如我可以把正前方设置成一个图书馆,这样就会感觉自己是在图书馆里工作;把左边设置成海景,工作一段时间后可以转过头看看海景;右边可以设置为家庭的环境,后面放上一些照片或者油画。总之,你想在什么环境中工作或者娱乐,就自己设置成什么。

如果用它来看电影,你可以把屏幕放得很大,当你站起来走动时,你会觉得自己进入了屏幕中。第二个就是远程视频聊天。Apple Vision Pro 可以根据对方的长相,用人工智能重构出对方的三维模型,这样你感觉不再是和一张照片在聊天,而是和一个立体的人在沟通。如果双方都戴上这副眼镜聊天,把各自的环境给录进去,真实感受会非常强烈。至于眼镜的控制,它可以接收人体的各种输入,包括动作、手势、语音,特别是能够跟踪眼球,这样你在虚拟世界里就有了一部分现实世界的感觉,只是周围的景物或者聊天的对方不可触及。Apple Vision Pro 在虚拟现实方面做得最成功的一件事,就是再现你曾经的生活场景。比如你戴着它去遛狗,把录像的功能打开,走过大街小巷时,周围的场景就全部被录制了下来,而且生成了一个 VR 模型。回到家中,你想再体验一下当时的场景,只需要戴上眼镜在房间里走就好了,你当时的经历会非常真实地重现,你会有身在其中的感觉。如果你在街上邂逅了一位让你动心的人,你想回忆一下当时的场景,它完全可以帮助你做到这一点。

可以讲,这款产品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连接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的作用。Apple Vision Pro 和手机一样是一个平台,如果能够把世界各地的风景做成它的应用,或者在体育比赛转播时进行 VR 转播,相信它会给你带来身临其境的感觉。目前它最大的问题是内容太少,特别是 VR 的视频内容极少,整个生态还没有构建起来,但是我们相信在未来这些问题都能够得到解决。

大家回顾一下苹果手机刚出来时的情景,除了能听音乐、收发邮件、打电话聊天,做不了太多的事情,因为生态环境还没有建立起来。Apple Vision Pro 的情况和当时苹果手机刚上市时很相似,在短时间内有些尴尬,但是当它的生态建立起来之后,大家就会发现它是我们将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结合起来的入口。

如果再把人工智能,特别是 3D 合成技术结合起来,你就可以和远方一个虚拟的人聊天了。这款产品作为苹果第一次涉足虚拟世界的创新之作,还有很多待改进之处,比如它对于我这样的近视眼人士就不太友好。另外,它要随身带一个相对较大的电源进行供电,这也给那些穿着无口袋时装的女性用户带来了不便。因此,它的第一个版本可能更多满足的是科技爱好者的好奇心,有点像苹果手机的早期版本。我在“硅谷来信”中讲,绝大多数在商业上非常成功的产品,都是“第三眼美女”。“第一眼美女”是那些技术很好,但是还没做到位的产品,通常只有那些对技术特别喜爱的人会去使用它;“第二眼美女”是像苹果手机这样的产品,它的功能已经非常齐备了,只是价格太高;“第三眼美女”就是非常亲民的产品,大众都能用得起,因此能形成气候。苹果的产品通常都是“第二眼美女”,Apple Vision Pro 也不例外,毕竟最低配置也要 3500 美元,不是大众能够承受的。但是,如果苹果公司能证明它的想法可行,会有其他企业以低得多的价格将同类产品普及。

元宇宙是什么

大家可能已经注意到这样一个现象,人在匿名状态下和现实世界里常常表现为两个不同的人。当对方不知道自己是谁时,人们更愿意把自己真实的一面表现出来。正是因为人们可能在互联网的虚拟世界中能够找回自我,或者以一种自己更喜欢的方式参与其中,很多人会沉溺于网络世界,而不是现实世界。元宇宙的想法,就是为了满足这样一些人的需求。它可以提供比现实世界更多的可能性,而且由于信息的复制几乎不需要成本,它不像现实世界那样有资源的限制,因此可以同时满足很多人的需求。

理想的元宇宙可以让用户进行各种体验,参加各种活动,解决他们几乎所有的需求。比如,你可以到心仪的大学去上课,去很难到达的非洲或者南极游玩,和那些你崇拜的人见面。你甚至可以构建出一个虚拟的社会环境,在里面你可以实现自己的各种愿望。相比现实世界,元宇宙中可以包含更多的可能性,实现各种奇思异想,甚至一些超越物理极限的想法,比如你可以体验飞行。

元宇宙的设想,是符合自第二次工业革命开始之后用信息换取能量的总趋势的。从 19 世纪电报、电话、电影、留声机等被发明之后,过去人们需要去现场才能做的事情,包括会面、做生意、享受娱乐活动,现在都可以足不出户地完成了。当然后者的体验和效果赶不上亲临现场,但是,它们的成本更低,而且能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其本质就是用信息替代能量。

人类大量消耗能量的代价是极高的,而且使用过量之后,会对地球产生不可逆的结果,而信息的复制成本很低。因此,在第二次工业革命之后,人类人均消耗能量的增长速度是有限的,但是制造、传播和使用的信息量却是呈爆炸性增长的。在未来,当人们的很多需求可以在虚拟世界被满足时,人类对于现实世界的物质需求会相对降低,这对整个人类的可持续发展是大有益处的。元宇宙不仅包括虚拟世界,也包括现实的物质世界,它需要将这两个世界结合到一处,这就如同过去的电话和今天的手机都是服务于现实世界一样。不过,元宇宙中会有一个独立运作的经济系统,它与现实世界的经济系统有三个相似之处,以及两个不同的特点。我们先来看看它们的相似之处。

首先,在元宇宙中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身份、头像,并且让他人能够感觉出自己的独特性。今天在社交平台上有很多人工智能创造的账号,它们不具有自己的独特性,因此算不上是“虚拟世界中真实的人”。元宇宙中的每一个人都会创作自己的内容,其中最简单的内容就是它在元宇宙中每天的活动。大家还会在上面从事经济活动,有经济活动,就会有交易,就需要货币。虽然在元宇宙中每一个人的身份是虚拟的,但是它们也构成了一个社会,因而也会有社会认可性的问题,即每一个身份都需要得到大家的接受和信任。当然,元宇宙平台本身需要做好安全性和保护隐私的工作。

其次,元宇宙是有因果、有记忆的。在现实世界里,一件事情的发生总是有原因的,而它发生之后,你不可能把它抹除。在元宇宙中也是如此,每件事情也有因果,对于这一点经常玩电脑游戏的人会深有体会。在游戏中,你打掉一个怪物,需要具备战胜它的条件,完成任务后,会得到相应的结果。在一个岔路口,你选择了一条道路,就要接受这个选择所产生的结果,也要接受不能得到另一个选择的结果。在元宇宙中,所有事件都是实时发生的,并具有永久的影响力。

最后,虽然元宇宙的资源会比现实世界多很多,但是资源的使用和转移也要符合逻辑。比如,你把一个虚拟物品给了张三,就不可能再给李四了。虽然在我们的印象中,电子化的东西是可以无成本复制的,但是在虚拟世界里,基本的逻辑还是要讲的,每一个虚拟的物品依然有它的独特性和不可复制性。很多人在现实生活中因为能力的限制办不成很多事情,就会梦想自己成为上帝之后变得无所不能。实际上,世界上的不可能性既包括物理上的,也包括逻辑上的。物理上的不可能性在虚拟的世界中可以消失,但逻辑上的永远不会消失。那么如何保证我们把一个东西给出去后,自己就不能再保留了呢?这就要用到区块链技术了。

区块链技术不仅能保证每个物品的独立性,而且可以追踪它的来龙去脉。大家可能会问,为什么我们一定要在虚拟世界中遵循逻辑的原则?这是因为逻辑是维持宇宙和社会运行的最基本法则。没有了逻辑,所有的游戏就进行不下去了。比如虚拟物品之所以能够有价值,是因为它们的独特性,如果它们复制的成本是零,它们的价值就消失了,这样整个虚拟世界也就崩塌了。

接下来我们来说说元宇宙和现实世界的不同之处。首先,元宇宙是去中心化的,它没有统一的中央管理机构。虽然开发元宇宙产品的公司存在,但是它的用户,包括企业和个人,在元宇宙中会经营自己的空间,而不是帮助那家企业营造社交平台。既然元宇宙是去中心化的,上面使用的货币也会是去中心化和虚拟的,而不是像现在腾讯发行的 Q 币那样,是由中心控制的。

其次,元宇宙生态系统包含了以用户为中心的要素,换句话说,人有很大的主动性。在现实世界里,世界已经被构建好了,大家只是参与,甚至每一个人的出生都是一件随机的事情。在元宇宙中,一个人如果不想生活在当下,他可以回到古代生活。今天,我们可以使用人工智能技术,在虚拟世界中复原古代人的生活。当然大家也可以生活在未来或者外星球。

元宇宙与我们的生活空间

讲完了元宇宙是什么,接下来的问题是我们是否需要这样一个元宇宙,或者说如果没有元宇宙,我们只在现实世界中生活是 否也挺好。这个问题放在古代就是,如果我们不读万卷书,只行万里路是不是也可以;放在 20 世纪就是,如果我们只去戏院看戏,不看电影和电视,是否也能过下去。当然可以,但是对绝大部分人来讲,本身活动范围有限,对世界的了解就会非常少,能享受到的生活乐趣也要少掉一大半。可能有人会说,如今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如此方便,而且未来工作的时间会减少,个人自由的时间会增多,我们岂不是可以随心所欲地生活?然而,真实情况并非如此。我们只需稍微比较一下自己与父辈们在现实世界中花费的时间,就能得出答案。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事情我们难以实现,即使有可能,也会因为时间或勇气不足而无法付诸实践,还有一些事情则因为效率低下而难以完成。那么,具体是哪些事情难以实现呢?比如,我们无法回到宋朝,也无法前往黑洞边缘旅行,这在现实中显然是无法实现的。

然而,在虚拟世界中,我们可以体验这些无法做到的事情。不过,在体验过后,我们很可能会发现,现实世界仍然是更好的选择,我们更愿意留在地球上生活。那么什么事情是能力可及,仅仅因为没有时间做或者不敢做而没有做的呢?比如你是一个福尔摩斯迷,想像他一样去破几个案,但是你又不想真的去考警察大学当刑警,你就可以去虚拟世界实现自己的这个愿望。类似地,你可能想创业,但是真让你辞职单干你又下不了决心,你就可以在虚拟世界过过瘾。

在过去,像剧本杀这样的体验游戏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满足自己当侦探或者冒险的愿望,而大富翁游戏其实是美国人为了满足成为垄断 寡头的创业愿望而开发的。大富翁游戏诞生于 20 世纪 30 年代经济大萧条之后很少有人有胆量创业却心里又痒痒的时代。当然,这些游戏并不真实,玩家也很少会全身心地投入,玩赢了也没有多少满足感,输了安慰自己一句“这就是游戏”就过去了。但是在一个真正的虚拟世界里,场景要逼真得多,人们会全身心投入,认认真真地过好虚拟世界里的生活。当然,还有很多事情是现实世界也能做,但是因为成本太高而无法实现的。比如,你在一家全国性的大公司工作,平时在北京上班,但经常要和上海的团队一起工作,过去你需要出差才能办成这件事,这样成本就很高。有了元宇宙,你可以在虚拟世界里完成这件事,每天戴一副眼镜就好了。类似地,现场看高水平的比赛,也属于成本极高的事情。比如 2024 年美国的超级碗橄榄球赛,开场前的票价被炒到了 1.2 万美元一张,这还是最远角落位置的球票。虽然大家可以在家看电视,但是感受和现场完全 不同,说相差百倍完全不夸张。如果能够用 Vision Pro 看这场比赛,获得现场 50% 的感受,然后支付 1% 的价格,就很有吸引力了。

今天媒体上对于元宇宙的讨论,以及一些公司的产品路线都 围绕这一类比较容易实现的应用,比如媒体上经常讨论的虚拟办公平台、模拟的 3D 办公环境等。再比如,脸书公司曾经的元宇宙办公协作平台项目 Horizon Workrooms 和微软 3D 数字环境下的 沉浸式空间 Mesh,都是解决在虚拟场景中工作的问题;香港科技大学的 MetaHKUST(元宇宙港科大)项目,是一个元宇宙的教学平台,它是把课堂搬到了 VR 场景中。此外,在房地产和室内装修领域,有虚拟房屋参观的产品,不过平心而论,这些产品的体验完全无法取代现场看房。在娱乐领域,近年来有些艺人,特别是结合游戏音乐的艺人举行了元宇宙演唱会,但还都属于早期的尝试,远不如现场的效果。

当然,这些尝试都是在 Apple Vision Pro 出现之前,今后有了 Vision Pro 这个利器,上述应用的体验是否能做好,整个行业都很期待。如果从十几年前 VR 受关注算起,元宇宙技术这些年几经起伏,发展并不算迅猛,但是由于人类需要一个虚拟世界实现在现实世界中难以实现的想法,或者减少现实世界中很多活动的成本,未来这必然是技术和社会生活发展的趋势。在时间点上,大家最可能先看到一些企业跟随苹果开发出类似的 Vision Pro,同 时一些元宇宙的开发商和内容商会围绕 Vision Pro 开发应用、制作内容。在 10 年内,前面提到的虚拟办公、虚拟课堂、元宇宙 音乐会、元宇宙电影、通过虚拟现实观看球赛的设想都会实现。接下来,元宇宙的社区会慢慢建立和完善起来,人们每天会花很多时间在虚拟世界里生活,就如同今天人们总是捧着手机一样。

再往后,我们前面讲到的通过元宇宙去实现力所不能及的事情,或者实现自己在现实世界无法实现的梦想的事情,会逐渐发生。我希望在我的有生之年能看到这些。元宇宙所涉及的关键技术,除了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还包 括人工智能、高速无线通信和区块链。到目前为止,这些技术每一项都还没有达到能够帮助人类实现梦想的水平,但是都在以很快的速度发展。具备技术条件,只是实现元宇宙的第一步,接下来还有两大问题需要解决。

第一,要在经济上做到有利可图。大家不难想象,如果打电话的成本比见面交谈更高,电话一定普及不了。元宇宙也是如此,如果它只是一个很贵的玩具,即便被热捧几年,也会黯然退场,只有当它能不断赢利时,形成正反馈,才会真正成为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就如同互联网是今天生活的一部分一样。当然,总会有人问,我们的数据真能值很多钱吗?我们真能在元宇宙中通过数据资产获得利润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今后任何和人工智能有关的应用都离不开数据,而在虚拟世界中这种依赖性更大。因此,数据一定能赢利,关键是要把虚拟世界的经济环境构建好。

第二,处理好所有与数据相关的法律和经济利益的问题。我们都希望现实世界是一个公平的社会,同理,也会希望虚拟世界是公平的,而且应该比现实世界更公平。为了实现公平,就不能让创建元宇宙社区的私营企业来管理,因为它们是要赢利的,而且它们和元宇宙里的人群是有利益冲突的。这就如同今天大型互联网公司利用数据霸权获得利益,同时损害消费者利益一样。至于如何管理好元宇宙,核心是管理好里面的数据,就如同今天管 理好社会,核心是管理好钱一样。目前获得较多认可的元宇宙数据管理的办法有两个。第一个是所谓的互联网 3.0(Web 3)。关于互联网 3.0,至今也没有非常清晰的定义,因为不同的创业者对此的认识不同,而 他们又不愿意放弃自己的定义去接受他人的。

不过,互联网 3.0 有一个特征是大家都认可的,那就是它把用户放在平台公司前面,先要照顾前者的利益。我们怎么理解这件事呢?今天的互联网是围绕平台公司而不是用户构建的,比如中国几个头部的直播卖货主播,他们是在抖音或者其他平台上卖货的。如果有一天他们宣布离开抖音,那些顾客他们是带不走的,他们需要在新的平台上重新吸引顾客。在卖货方面,互联网 3.0 将是以那些主播为中心构建的,他们哪天离开某个平台,就会把顾客都带走。当然,要做到这一点有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即他们拥有自己的数 据,而不是被平台所拥有。今天很多人热衷于讨论互联网 3.0 的技术细节,比如基于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但那些都是如何实现的次要问题,首要问题应该是实现什么。互联网 3.0 是一个大话题,这方面的阅读材料已经很多了,我们就不展开讨论了。

什么是数据信托

第二个是建立数据信托,并且由它来管理数据。什么是数据信托呢?要讲清楚这个概念,先要从什么是信托讲起。信托(trust),过去也被译为托拉斯,是英国人发明的一种资产管理和传承的金融工具。简单来说,它像是一个大池子,各种各样的资产都可以往里装。比如你名下有若干股票、一些债券、两栋房子和一家店铺,你可以建立一个信托,把这些资产的所有权都放到信托中。这么做有三个好处。

首先,它和你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信托的钱赔光了,你个人账上还有钱,不需要填补信托的窟窿。当然,你也不能拿信托的钱填补你的窟窿。其次,通过信托传承财富比较容易。通常你会把你的继承人(一般是子嗣)指定为信托的受益人,然后指定一个专业的财富管理团 队,通常是投行管理信托的资产。这样等到你离开这个世界时,你留给继承人的资产会有专业的人士管理,不至于因为乱投资很快就亏光了。当然,大部分信托里的钱数量有限,因此投资银行通常会把各个信托里的钱凑在一起做成一个基金去投资,然后把利润按比例分给大家。最后,信托的条款是你制定的,它们完全体现你的意志,即使你不再管理那些资产,也会按照你设定的条款投资、分配和继承。

从信托的这三个特点,大家可以看出两件事:第一,信托的设定人(受托人,也就是原先资产的所有者)、受益人和管理者是分开的;第二,信托中的资产怎么用是由受托人设定的,不是由管理者设定的。有了关于信托的这些基础知识,我们就可以介绍什么是数据信托,以及它是如何运作的了。顾名思义,数据信托是由数据的所有者也就是用户设定的,设定之后,用户所有的数据就放到了信托中。大数据公司是数据的管理者,它们把每一个用户的数据集中起来去投资,比如腾讯扮演着管理者的角色,它会把大家的数据拿去给京东使用,京东要支付数据使用费,腾讯在扣除一部分管理费后,会把大部分利润分给用户。这就如同大家把钱放到银行中,银行集中起来去投资,投资回报以利息的方式分给大 家,当然银行作为管理者会获得一部分管理费。至于数据信托的受益人,包括提供数据的人,以及他们的继承人,比如,你爷爷有大量有价值的数据,你是它的继承人,那些数据产生的利润你就有权利获得。

当然,不同的人数据价值也不同,并非每个人的数据都能够像我前面讲到的那个癌症患者的数据那样,值好几百万英镑。但即使是普通人,数据也有价值,而且能够产生新的价值,这就如同银行里大部分储户账上的钱并不多,但是不能因此就忽略他们的贡献,不给他们派发利息。今天,数据的使用者基本上是免费使用数据的。正是因为不收费,使用者就会滥用数据,甚至利用数据做损害数据提供者的事情,比如价格歧视。由于没有人从银行贷款是零利率的,因此未来,使用数据要付费,就像在银行贷 款要付利息是一样的道理。有人可能会讲,如果使用数据都要付费,那么一些小公司或者个人想使用数据不就办不到了吗?今天不论什么人以什么理由去银行贷款,都需要付利息,银行不会因为你无力偿付利息,又需要钱,就贷款给你。因此,数据信托也不会因为你要创业,没有钱又需要数据,就把数据给你使用。松下幸之助说,如果企业的产品因粗劣或不符合大众的需求而毫无利润可言,那样既浪费了社会财富,又亏了自己,难道不是一种罪恶吗?

同样的道理,如果使用数据毫无利润可言,不仅是占人便宜,还是一种罪恶,因为数据应该为好产品服务,而不是浪费资源做一堆没用的产品。那么使用一次数据该付多少钱呢?这个应视使用的数据量和数据的独特性而定。我问过美国一些医学院的教授,他们普遍愿意为一次病例查询支付 10~20 美元的费用。斯坦福大学统计系教授王永雄院士也做过类似的调查,当被询问医学院的研究人 员愿意支付多少数据使用费时,大家平均愿意支付 15 美元左右。王永雄院士讲,这样一来,一些有疑难杂症的病人每年可以分到 1 万 ~2 万美元,能够支付医疗保险的很大一部分。

更重要的是,在很多医生都来研究某个疑难杂症之后,那些患者的疾病就有可能会被治好。现在的问题是,虽然说病人的数据属于病人自己,但是它们其实都是被医院控制着,医院没有动力,也不敢把那些数据拿出去共享,而病人也不可能自己去兜售数据。这就如同你有几万元,不可能直接找到需要贷款的人一样。事实上,当使用数据真正开始付费的时候,它们才能被更好地利用。当然能够付费的前提是有一个数据信托。对大部分人来讲,一年的数据收益可能只有几百元,为此签一份很复杂的合同显然不现实。因此数据信托会给这些人准备好一个简单的信托文件,当大家愿意把自己的数据交到数据信托来管理时,就默认签了那份文件。最后,大家按照信托的条款分配利益就好了。今天,大家觉得自己的那点数据值不了太多钱的主要原因,是大家在互联网上的经济活动有限,互联网还仅仅是为现实世界服务的一个工具。如果人们大量的经济活动是在虚拟世界中进行的,那么数据的价值就要大很多了,而且越活跃的人,数据的价值越大。这就如同在现实世界中,越是参与日常经济活动中的人创造的价值越大一样。当最终人们在虚拟世界花的时间、创造的 价值超过在现实世界中时,每一个人最大的资产可能就是数据资产了,届时,每一个人都会重视对自己数字资产的管理。

数据信托成立的三个要素

至于如何建立数据信托,涉及三方面的工作。首先,所有权的界定。

今天,这件事在欧盟和美国已经完成,欧盟的 GDPR(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一般数据保护条例)和美国的 CCPA (《加州消费者隐私法案》)已经确定所有权属于用户。今天你在欧洲或者美国上网,每一个网页第一次访问时都要让你设置数据使用的许可权,你可以设置成不让它收集你的任何数据。当然,很多人依然会糊里糊涂地把自己的数据无条件地提供给互联网公司,后者也会滥用数据。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很好的分享数据利益的办法。目前欧盟和美国的实际做法是通过罚款的形式从使用数据的公司收钱,然后再支付给用户。截至 2023 年,欧盟以违反 GDPR 的名义开出了多笔上亿欧元的罚单,包括对脸书 12 亿欧元的处罚、对亚马逊 7.46 亿欧元的处罚、对 WhatsApp 网络信使 2.25 亿欧元的处罚以及对谷歌 1.4 亿欧元 1 的处罚等等。

除了开罚单,欧盟还要求大数据公司自己开发追踪数据使用的系统,这个系统就相当于每一家银行都有的、能追踪每一笔资金流向的系统。大数据公司宣称它们使用用户的数据来改善用户体验,但是那些公司使用数据都是一笔糊涂账,过去没有一家公司能说清楚数据是如何流动的,最后又是如何帮助到具体的用户的。现在,这些企业被要求说清楚它们是如何使用数据的,以便检查是否滥用数据。在美国,CCPA 规定,每次不当使用一个用户数据,罚款 2500 美元,如果不当使用了 10 个用户的,就是 10 倍了。到目前为止,最高的判罚是对谷歌做出的,总罚金高达 50 亿美元,另外对脸书出卖用户数据一案做出的罚款也高达 7.3 亿美元,被出卖数据的用户会得到一定的赔偿。今天,如果你在加州,发现有网站滥用了你的数据,你可以去告它,当然也可以参与集体诉讼,你会时不时地收到一些小支票。虽然通过罚款的方式变相地支付给用户数据使用费不是一个好办法,但是在数据信托没有建立起来之前,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更重要的是,它确定了数据的所有权归用户。

其次,需要通过技术手段保护数据。我们前面提到把个人的医疗数据提供给医生进行研究的好处,但这样做也可能会产生一个问题:如果有人把那些数据拷贝走怎么办?我们如何确认那些数据是用于研究,而不是被用于其他用途,包括损害患者利益的用途?这类事光靠法律保护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在技术上想办法。如何保证数据在被正常使用的同时不被使用者“偷走”呢?这件事在过去很难办到,因为拷贝得到的数据和原始的数据没有区别。今天有了区块链,防止数据在使用时被拷贝成为可能。区块链有一个特点,你可以验证一个数据,而不需要拥有它。这就如同你可以验证一张存单的真伪,而不需要先得到那笔钱。区块链的这种不对称性,可以把数据的拥有者、管理者和使用者严格分开。只有将数据变得可以被广泛使用却不可复制时,才能维持它的价值。因此,埃里克·施密特博士在总结代表了区块链技术的比特币时讲:“比特币是一项非凡的密码学成就,它创造出的在数字世界中不可复制东西的能力具有巨大的价值。”讲完了如何防止数据被盗用,我们再来讲讲如何利用区块链 技术防止人们利用数据做坏事。今天一些人通过挖掘他人的个人隐私勒索钱财,或者做损害数据所有者权益的事情。前一件事还好调查,后一件事则很难查清楚。其实类似的问题在银行系统也遇到过,比如银行把钱贷给了犯罪分子,或者有人盗取了其他客户的钱财,存到了自己的账户里,或者从某台自动取款机取走了 他人的钱。那么银行是怎么解决的呢?解决办法就是跟踪。在计算机化之前,银行靠纸质的单据跟踪一批钱的下落并不容易,而且成本极高,但是在银行普遍使用计算机后,这件事就很好解决了,因为每一笔交易都是可以跟踪的,而且几乎不要太多的成本。比如你的账号被盗走了 1 万元,而且你能很容易地证明那笔钱不是你花的,也知道那 1 万元转到哪里去了,那么这笔钱就能被追回来。

因此,要想让数据不被盗用,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技术上做到能监控每一次的数据流向,这件事用区块链去实现是相当容易的。区块链在本质上是一个电子账本,它的每一次传输和使用都能被记录下来,因此跟踪起来易如反掌。假如某个出行订票的 App(应用程序)利用你在过去几天查询机票价格和目的地的酒店的行为知道你要旅行,然后抬高票价,你就能很容易地找出它们做出这个判断的依据,然后告它价格歧视,因为它使用数据时就在区块链中留下了痕迹。今天你可能感觉受到了价格歧视,但是你很难证明这一点。因此,在未来的虚拟世界中,数据不仅是被加密的,所有者对它还具有可控性,而且它的使用是能被跟踪的。讲到数据信托的法律和技术问题,这里还有一个二者结合的问题需要解决,就是如果数据的使用被随意授权,也会出现问题,甚至引发灾难。虽然数据的所有权可以通过区块链技术得到保护,但是如果有些人随意授权数据的使用,而有的人不管是出 于自身安全的考虑,还是对授权本身兴趣不大,拒绝授权,那么前者的数据在统计结果中就会占优势,后者的数据特性就显示不出来。当然,如果大家为了争夺在虚拟世界中更大的发言权,就有可能选择低价,甚至免费大量授权,于是就会出现踩踏现象, 导致所有的数据都变得不值钱,最终恢复到今天管理者和使用者以几乎零成本谋利的现状。

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办法,也可以参照银行业控制贷款的解决办法。我们前面讲到,今天数据之所以不值钱,是因为被随意复制和滥用失去了稀缺性。不受限制地复制数据或者授权数据的使用,和过去银行滥发钞票有相似性。以美国的银行系统为例,在南北战争之前,各银行都是自己发行纸币。照理讲,当时采用的是金银本位,有多少贵重金属,只能发等价值的钞票。但是所有的银行都在超发,账上有一盎司黄金,可能发行了面值十盎司黄金甚至更多的纸币。当持有纸币的顾客将一部分纸币存回到银行时,银行又把那些存款以贷款的方式放出去,于是纸币的贬值就在所难免。特别是当经济出现问题时,纸币不仅无法换回等值的金银货币,而且储户可能连纸币都取不出。

于是,银行就会破产,很多储户也会因为拿不回钱连带破产。由于居住在离银行较近的居民总是可以更早赶到银行取回自己的钱,后来美国就出现了一个金融史上的怪现象——全国不得不每年出版一份各银行纸币在不同地方价值的指南。打个比方,北京某家银行发行的纸币,在当地 1 元顶 1 元,而在上海可能只能当作 0.8 元花,到了广州就只值 0.7 元了。反过来也一样,上海某家银行发行的纸币在外地就不值钱了,而且越远的地方越不值钱。于是各地的商户和顾客,就要根据那份价值指南,来接收和使用各家银行发行的纸币。美国后来因为南北战争,不得不由财政部统一发行美元,各家银行发行货币的权力被收回,这种乱象才得到解决。现在,全世界的银行都不用金银做抵押了,货币的发行是靠国家的信誉背书。从理论上讲,各商业银行不能向市场供应货币,但事实上,商业银行通过信贷,依然可以大量提供货币,以至于市场上可以“大水漫灌”,货币的供应量要远超银行和个人 的资产。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当一家商业银行接收了一笔存款,比如 1 万元,它可以把这些钱贷出去,比如贷给了张三。但是张三可能没有花这些钱,又存回了银行。银行看到张三存入了一笔钱,认为自己的资产增加了,又把它贷给了李四,李四又把钱存回到银行。这样,1万元可以贷出去很多次,银行就向市场供应 了很多货币,或者说注入了很多的流动性。其结果就是钱变得不值钱,而且一旦大家都开始取款,就会发生挤兑。那么这个问题是如何解决的呢?国家监管银行的部门,会通过法律的形式,要求银行将部分现金放着不能动,它们被称为准备金。比如国家要求银行的准备金率是 8%,银行每 1 万元的贷款总额,就对应账上 800 元的准备金。国家也会根据市场所需要的流动性,提高或者降低准备金率,让商业银行提供或者收回货币。只要银行不悄悄地超越准备金率所允许的贷款上限,在正常时候是不会有问题的,但是,绝大部分银行为了短期牟利,会悄悄多往外贷款,这也就是大家经常在新闻中听到的一个词——准备金率不足的原因。这种时候就会有金融风险,于是国家就要出手惩罚这些银行。

总结一下,银行滥发钞票、随意贷款的问题,是靠技术手段和法律手段结合起来解决的。在技术上,是通过统一发行货币,发明了准备金这个工具;在法律上,是严格限制各银行违规操作。对于数据资产的使用,也需要这样管理:在技术上,要有很多工具限制它的使用范围,比如通过区块链,限制同时访问某项数据的人数,如果同时访问人数过多,需要一个人访问结束,才能接受新的访问;在法律上,要对规避监管的行为做出处罚。最后,要解决谁来管理信托、如何继承数据资产的问题。

今天,人们对于由谁来管理信托提出了三种设想。第一种是由政府监管,这种想法是英国人提出来的,英国也是最早提出数据信托的国家。由政府管理的好处是管理者具有公信力,坏处是政府有可能干涉大家在元宇宙中的生活。第二种是由私营企业管理,一些美国人持这种看法,比如著名的科技作家凯文·凯利。这种想法也有问题,因为管理数据的私营企业虽然独立于目前的大数据公司,但是无法保证它们在获得权力后不成为新的数据垄断者。几年前,谷歌等私营企业尝试成立独立的、私营的数据信托,但是由于大家对那些新的私营公司的信任并不比对谷歌等公司更好,这件事便不了了之了。事实上,在虚拟世界中的垄断可能比在现实世界中的垄断更可怕。当推特封掉了特朗普的账号后,当时那位还没有卸任的美国总统向民众直接传递信息的渠道就被堵上了 99%。

于是,就有了第三种设想——建立一个类似于美国工会的组织,由它们代表数据的所有者和使用者谈条件,并且规范数据使用者的授权行为。我们不妨称之为工会式的数据信托。工会式的数据信托是如何运作的呢?我们不妨看看美国工会是如何运作的。美国工会有三个特点。第一,工会的管理者通常是精通法律、善于谈判的律师,而且他们的利益(提成)只来自工会成员,不来自资方。第二,工会代表所有的成员和资方谈判,而所有的成员不能单独或直接地和资方进行妥协。换句话说,工会成员放弃了自己和资方直接沟通的权利。第三,一旦和资方的协议达成,所有成员不能拒绝接受。以这种方式管理数据信托,也需要遵守这三个原则。

信托的管理者是独立于任何其他商业机构的,它们从信托的收益中提成。数据所有者放弃了自己直接把数据提供给使用者的权利,以免大家竞相降价损害所有数据所有者的权益。在信托的管理者和使用者达成协议之后,数据的所有者必须接受,不能觉得价格低就拒绝接受。当然,如果数据的所有者不满意信托的管理者,可以解雇他们另选新人,这就如同你可以解雇你的基金经理或者律师、会计师一样。到目前为止,第三种方案可能是最好的,但是它依然需要时间的检验,而且很多细节要在实施中慢慢完善。当然,有人特别是拥有大量有价值的数据的人会想,为什么我不能绕过数据信托 直接和使用者谈条件呢?答案是,对绝大部分人来讲,他们做不了。

今天,在欧洲的 GDPR 和美国的 CCPA 实施之后,大家上网时随处可见极其细致的个人信息保护条款,但是,极少有人会认真阅读,因为消费者并不能完全理解这些条款和规则,即使能理 解也懒得花时间去研究。因此,有一个类似律师的代理人为大家做具体的事情是很有必要的。将来当一个人从数据中收获了 10 元钱时,他给这个代理人 2 元钱,就是一件对双方都有好处的事情。最后谈谈数据的继承问题。我们知道任何资产都是可以继承的。在未来,数据作为一种资产如何继承是一个很重要且不能回避的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既无法保证数据所有者的权利,也无法实现虚拟世界里的社会公平。在现实世界里,资产会由指定的继承人来继承,但是在绝大部分国家都要交一笔很高的遗产税。而对于知识产权,则会在其创造者去世后,维持 50 年或 70 年的产权,然后它们就属于公共领域的精神财富。对于隐私和机密,通常会在若干年后解密,这样可以让后人有知情权,最大化社会的福祉。这些做法都是人类经过上千年的文明演化形成的传统。在未来的虚拟世界中,这些做法可能会被保留,或者在变通后得 到保留。

但同时,为了保证虚拟社会的整体利益,大家还会达成元宇宙中的数据资产继承方案,它可能会涉及一些在现实世界中不存在的问题。比如在现实世界里,一笔钱不可能不减少地同时给两个继承人,如果要分给两个人,每个人只能获得一半,但是在虚拟世界里,有些数据你可以同时给两个人,这时每个人该拥有和原先所有者同样的权利,还是各有一半的权利,就是一个新的问题。这类问题,需要在构建元宇宙的过程中慢慢发现、慢慢解决。未来的世界是什么样的,我们谁也无法准确预言,但我相信有一件事是必然发生,而且正在发生的,那就是虚拟世界的重要性日益显著,而围绕这个目的重构经济也势在必行。在现实的商业社会中,最重要的资源是资本;在未来的元宇宙中,重要的资源除了资本,还多了数据。如何将现在零散的、管理混乱的数据变成可以投资的资产和可赢利的资本,是未来一定要解决的问题,也是商机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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