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以“新能源汽车技术秘密第一大案终审落槌”为题发布消息称,该庭审结了国内两家知名车企(即吉利汽车和威马汽车)之间因员工“跳槽”引发的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侵权纠纷上诉案。该案原告为吉利汽车,索赔额高达21亿元,最高人民法院二审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判决侵权人威马汽车赔偿吉利汽车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约6.4亿余元,创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判赔数额历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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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是一起有组织、有计划地以不正当手段大规模挖取新能源汽车技术人才及技术资源引发的侵害技术秘密案件。该案判决在停止侵害技术秘密民事责任承担的具体方式、内容、范围,以及拒绝履行停止侵害等非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及其计付标准等方面,也作出了开创性探索。
吉利诉威马案,不仅是两家企业之间的纷争,更是中国汽车产业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一次重要实践,具有深远的意义。
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也彰显了中国政府和司法机关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坚定决心。在创新驱动发展的时代背景下,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核心资产,对于推动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增长至关重要。最高人民法院二审适用 2 倍惩罚性赔偿,判决侵权人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合计约 6.4 亿余元,这一创纪录的判赔数额充分体现了对知识产权的高度重视和有力保护,为企业的创新成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其次,这起案件也为中国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树立了典范。汽车产业是国家的重要支柱产业,技术创新是其发展的关键。本案将促使更多企业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加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整个行业向高质量发展迈进。同时也有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鼓励企业通过合法途径开展技术研发和市场竞争,共同推动中国汽车产业的繁荣。
封面新闻记者 刘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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