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养老金》制度征求意见,一石激起千层浪。
遗憾的是,看到网上多数的讨论,陷于情绪化,更多的角色是个吃瓜群众。
实际上,住房养老金是真实的切身利益,并且在大多数人有生之年,就会直面这个重大问题。
第一,住房有寿命,且很短。
我们目前的住房普遍是混凝土结构,最高年限是70年。
都不用等到时间,就已经有质量不可靠的楼房坍塌。
关于楼房坍塌,可以搜一下新闻,并不是什么奇事。
其他的建筑配套,寿命更短。
比如,电梯老化的事故风险更多,而使用年限却最短。
第二,目前的维修金是不够用的。
1989年房改以后,购置新房按照3-5%的价格比例,储蓄了住房维修基金。
这个比例的资金,实际上只能完成小修小补,糊个墙壁裂缝,补个楼顶漏水,更换老化管线。
等房屋30年50年寿命时,和人一样的进入多病之秋,房子要用的钱,就和人的医保一样了,年龄到了就会有大病,花大钱。
所以,尽快建立房屋养老金和大病保险,都是需要的。
第三,问题在于,养老金怎么收,怎么用。
维修资金的使用,目前按照法规,貌似是归业主决定,比如业委会。
但现实中,绝大多数小区无法成立业委会,在已经成立的业委会里,70%的未能正常运作。
业委会不是业主的组织,而是代表着街道办、物业公司、本地相关部门的“买办”机构,实际上大多数决策或者业主无关,或者是对立。
这样的情况下,想要业主再拿出钱,很难。
最后的难点:
和国外一个家庭往往只有一套房子不同,我国居民以房为富,有房人的房屋数量会有多套,加上继承权,未来持有的房屋较多。
对于持有多套房屋的业主来说,对房屋的保值增值判断,会否销售转移等等,不确定性就很多。
这种情况下,更不会愿意投入现在的资金,去对应不确定的未来。
——尤其房屋还在降价贬值。
但是,说一千道一万,房屋毕竟是中国人家庭最大的资产之一。
事关自己资产的事情,不能只做个吃瓜群众,不能只是个围观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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