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晚上7时许,香港警方999中心接到一名女子报警称,她丈夫持刀袭击她及母亲。警方在4分钟后赶到现场。该男子双手分持一把长刀和一把剪刀,情绪很不稳定,多次逼近现场人员。警方在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冲锋队一名警员当即开枪,击中该男子胸部。随后,该男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案发现场在北角锦屏街63号的一座大厦的13楼天台的一个单位。这种房屋是后来搭建的。天台上还有多间这样的房屋,部分是复式,每个单位又划成劏房。
嫌犯一家五口人,除了自己居住之外,另将多余的房间租给了四、五个租户。
邻居称,嫌犯平时与家人相处融洽,没有听到什么异常,只是最近看到他的精神有些恍惚,眼神有些凶恶。嫌犯生前是一名油漆工,可能工作量不多,经常在家。嫌犯曾患有精神疾病。
报警的是41岁的韩姓女子,是嫌犯的老婆。警方接到报案时间是晚上7时19分,警察与冲锋队约在4分钟后赶到现场。当时,嫌犯母亲已经离开嫌犯房间,韩姓女子和两名租客都紧闭自己的房门,暂时没有危险。
嫌犯右手持一把30厘米长的菜刀,左手持一把剪刀,情绪很不稳定。警员上楼时,来不及穿“铁甲威龙”护具,仅带着盾牌。加上地方狭窄,没有隐身之处,情况一度十分危急!
邻居称,只听到警员大声喝道:“放低那把刀,放低那把剪!”喊了三、四次,然后就听到“呯”地一声枪声。
嫌犯胸部中枪倒地。
开枪的是一名入职8年的冲锋队男警员,使用的枪支也是原来的警枪,并非新换的国产枪。另一名警员在旁举枪戒备,并移走其刀具。
警方随即将嫌犯送往律敦治医院进行抢救。
负责调查此案的港岛总区刑事总部警司冼国明于9月16日凌晨召开记者会,通报案情。
冼国明称,嫌犯为一名38岁的中国籍男子,姓李,当时左右手均持武器冲向警员,开火时,双方相距仅1.5米,情况危急,开枪是别无选择。
嫌犯倒地后,警员随即为其进行急救,并要求增援。大约晚上10时,嫌犯被送到律敦治医院抢救,至10时39分证实死亡。警方相信,涉事子弹仍留在死者身上。
冼国明透露,死者生前患有精神病多年,长期在公立医院接受治疗,并有社工跟进。最近其家人发觉嫌犯精神状态不对,疑有复发迹象并趋于严重。事发前,嫌犯曾殴打其68岁的母亲,致其头部受伤、手部骨折。
冼国明称,今次事件属不幸事件,向死者家人慰问。另一方面,他认为在场警员冷静坚定,使用武力亦符合守则。警方会对事件进行更深入的全面调查,已将案件交由重案组。
香港警察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开枪及使用武力?
目前受《警察通例》限制,第29章《使用武力及枪械的使用》内容一直没有公开。根据警方过去公开资料,警员可在数个情况下使用枪械,包括保护任何人免受生命威胁或身体受到严重伤害;拘捕任何企图逃避警方拘捕,而有理由相信刚犯了严重暴力罪行的人;平息骚动或暴乱。而警员只有在不能以较温和的武力来达到其目的时,才可使用枪械。
根据公开资料,香港警察开枪的案件较少。除了2009年外,从2007年至今,只有20宗开枪案件,一共造成6死6伤。
警方最近一次开枪击毙嫌犯还是在2019年3月16日。
当天中午12时许,冲锋队警员在油麻地新填地街及北海街交界处巡逻时,发现一名可疑持刀男子。警员立即警告持刀男子停下,不过对方并未理会,更是冲入就近的佳宝超级市场内,砍伤了一名超市男职员的头部。有警员随即向嫌犯开枪,嫌犯左边腹部中枪倒地。随后,嫌犯经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最近一次开枪案件则是在2023年1月24日晚。
案发前,有一班菲律宾人在离岛坪州饮酒狂欢,噪音大作,旁边居民报了警。一名男警在调查期间,被一名菲律宾男子“卡脖子”追打,继而跌倒地上,混乱间,警员连开3枪制服疑犯,其中两枪分别击中疑犯的手及腰,涉事警员随即晕倒。随后,疑犯及警员先后被送往医院治疗。中枪嫌犯只是受伤,不影响生命安全。
2024年7月以前,香港警察都是佩备外国枪支,主力佩枪是史密斯韦森M10转轮手枪。这种手枪口径0.38英寸,俗称“点三八”,弹容6发,有效射程为30米。佩备部队包括PSU(香港军装巡逻小队)、PTU(警察机动部队)、EU(香港警察冲锋队)。PSU警员在捕获“贼王”叶继欢时也是使用的这种枪。
由于外国的制裁,多家枪械制造商都不给香港出售枪支了。2024年7月10日,香港引入两种国产手枪,分别为CF98-A、CS/LP5。首批换装的单位为冲锋队、机动部队、快速应变部队及总部刑侦人员。
我们经常在电影中看到的香港警察都十分克制,黑帮、流氓可以随便辱骂,但现实情况并非如此。你要敢辱骂警察,就可以拘捕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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