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23天后,泉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披露的一个数据,令人惊愕。发生在泉港区的危化品泄露事故,泄漏量并非只有6.97吨,实际为69.1吨。
7名直接责任人员被批捕。一干官员受处理。
从6.97到69.1,小数点直接后移了一位,跳跃不可谓不大。
按照一些地方惯常的思维,11月8日泉港区环保局通报的6.97吨泄漏量,很可能被一口咬定,将错就错、弄假成真。
在没有国家和省级调查组介入情况下,市一级拨乱反正,使泄露数据尽可能抵近事实真相,这当然需要勇气。仅此一点,该为泉州市委市政府点赞。
不能低估泉州市委市政府求真务实的态度。但在我看来,这更像是中央政治纪律“紧箍咒”念出的结果。
今年11月上旬,中办通报了陕西省委、西安市委在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上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就某一单项问题进行通报,且上升到政治纪律高度,实为罕见。
在公共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实现党风政风河清海晏,中央高层的决心可见一斑。
让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板子打的是陕西和西安,震慑、警示的是全国。
就泉州泄露事故而言,瞒报谎报安全生产事故,是典型的欺上瞒下,归为政治纪律问题,毫不为过。
从这个大背景看,泉州市挤出十倍的事故水分,是政治纪律“紧箍咒”的倒逼效应。
但是,从严肃政治纪律的高度看泉州对此此次问题的处理,仍需发力。
此次新闻发布会的通报认为,事故发生地泉港区党委、政府的主要问题,是“没有按应急预案分工组织实施,个别部门履职不到位,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不落实”。
这个问题当然存在。但据我分析,舆论的质疑仍会指向其他一些更为关键的敏感问题。
涉事公司“存在刻意隐瞒事实、恶意串通、伪造证据、瞒报数量的情况”,瞒报的板子,全部落到了出事企业身上。
从过去瞒报矿难报道的经验看,我对于8、9 这两个数字十分警惕。对矿难事故的认定有三个坎:死亡3 人、10 人、 30 人。30 人以上是特别重大,10 人以上是重大,3个以上是一般。每个坎处理的程度都不一样。
就危化品海上泄漏事故量级而言,7吨是小型泄漏的认定标准阀值。6.97吨碳九泄漏,就属于一般事故。当初如何报出6.97吨这个微妙的数据,很值得探究。
如此大的动作,单从操作层面推想,仅靠一个企业的力量是很难完成的。上报还是不上报?是如实报还是不如实报?从目前国家对于安全生产的管理态势来看,恐怕企业不敢轻易做主,也做不了主,就是个别领导干部也未必敢轻意做主瞒报。
那么,泉港区在早期瞒报问题上,是否存在一个“审批”的过程,即在事故如何上报等问题上有一个“集体决策”的过程?
辖区内安全生产事故指标会影响官员的评优晋级升迁。试图在事故量级上为自己的“安全”预留空间, 淡化社会关注度,被视为官员的“理性选择”。在这种意义上,企业主和政府官员往往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相对周密的“合谋机制”,固化了官商对待事故的一致立场。
这期间发生在泉港区的对记者“抓嫖”问题,更是给公众留下想象空间。
从6.97到69.1,固然是一个巨大进步。但就瞒报的恶劣性质而言,有必要进一步厘清,其中究竟有多少是企业行为,又有多少是政府行为?
如果当地政府涉嫌瞒报,企图大事化小,逃避处罚,这很不老实,关乎政治纪律。泉州泄露事故,尽管有了初步处理结果,但还不能划句号。
不妨像对待秦岭违规别墅的处理那样,省里、市里后续就此事故,把政治纪律的“紧箍咒”念得再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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