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发生新冠肺炎感染事件,长春传染病医院院长被撤职,副市长赵显被党内警告

医院发生新冠肺炎感染事件,长春传染病医院院长被撤职,副市长赵显被党内警告
2022年09月06日 11:16 京报网_北京日报官方网站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发生新冠肺炎感染事件后,吉林省纪委监委、长春市纪委监委成立联合调查组,7人因失职失责被处分。

其中,长春市副市长赵显被党内警告,长春市传染病医院院长邓辉、副院长李晓红被撤职。

长春市副市长赵显 资料图

9月1日,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对在院患者例行核酸检测,发现5例阳性人员,5人近7日均无社会面活动轨迹。经分析研判,当日8时起,该院B栋调整为高风险区。

在9月4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长春市卫健委副主任吴静表示,9月3日新增88例阳性感染者与9月1日以来出现的阳性感染者均为隔离管控期间通过主动筛查发现。

所有阳性人员传播链条清晰,均为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就诊患者、陪护和工作人员。目前,感染者中的无症状感染者所占比例较大,符合奥密克戎BA.5.2.1的发病特点。

9月5日0至24时,长春市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3例,均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新增报告无症状感染者19例,均为隔离管控期间通过主动筛查发现。

经吉林省纪委监委、长春市纪委监委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调查,长春市及有关部门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不到位,在院感防控、核酸检测、闭环管理等方面存在失职失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决定对相关人员作出如下处理:

赵显,长春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21年7月至今),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官网简历显示,赵显出生于1965年5月,长期在长春市政府办公厅工作,曾任市政府秘书长,2021年7月获任副市长,分管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

王维学,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22年5月至今),给予诫勉谈话。

张兴国,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2022年5月至今)、疾病预防控制处处长(2022年8月至今),给予诫勉谈话。

长春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张兴国 资料图

关云哲,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处处长(2022年5月至今),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邓辉,长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党委书记、院长 (2021年1月至今),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院长邓辉 资料图

李晓红,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副院长 (2021年4月至今),分管院感防控工作,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张健,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副院长 (2020年8月至今),分管医务工作,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原标题:长春传染病医院院长被撤职)

来源:长安街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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