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支持构建浙江特色现代服务业体系的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实施首版次软件保险补偿政策。
《通知》“一、支持重塑软件信息服务优势行动 (一)支持打造高端软件产业集群”提到:加大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力度,实施首版次软件保险补偿政策,研究出台国内首版次软件应用奖励措施,落实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支持首台(套)产品政策。
延伸阅读:
◆ 什么是首版次软件产品?首版次软件产品是指省内企事业单位通过自主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其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在该领域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的同产品名称、同一版本号的软件产品,也叫做首版次高端软件。
◆ 2024年浙江省首版次软件产品保险补偿政策(一)浙江省财政对投保首版次软件产品按照实际投保费率最高不超过2%,国内、省内首版次软件产品首年度分别按实际保费的80%、70%给予保险补偿,并从次年度开始保险补偿比例逐年递减 10%,每年补偿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最多可连续支持3年。(二)已享受过保险补偿政策的首台(套)装备,其所含的嵌入式软件不再享受首版次软件产品保险补偿政策。(三)首版次软件产品保险补偿与应用奖励政策不重复享受。
内容来源: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信厅,圈中人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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