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四川金融监管局披露,利宝保险四川分公司因“车险直销业务虚挂中介业务、虚列费用”两项违规,被罚款70万元。曹**、高*、孙*三名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合计20万元。机构与个人共计罚款90万元。

法律依据
“虚挂中介业务”是将直销业务虚构为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该条禁止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利用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或者保险评估机构,从事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或者编造退保等方式套取费用等违法活动”。
“虚列费用”违反《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该条要求保险公司报送的报表、文件、资料必须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不得有虚假记载。
对机构的处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和第一百七十条,对直接责任人的处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业分析
近年来,监管部门对车险领域的费用乱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虚挂中介、虚列费用是车险业务违规的两大“顽疾”,也是每次车险综改中重点整治的对象。此次利宝保险四川分公司被罚70万元,加上三名责任人个人被罚,处罚力度不小,显示出监管对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对于财险公司而言,车险业务仍是主要收入来源,但费用管控已成为合规经营的核心课题。一方面,要严格执行报批的费率方案,不得以虚挂中介等方式突破手续费上限;另一方面,要规范费用列支,杜绝虚构科目套取资金。随着车险综改深入推进,监管部门对费用数据的真实性核查只会更加严格。
文章来源: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圈中人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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