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地方的燃气取消初装费

哪些地方的燃气取消初装费
2018年12月10日 19:19 备忘不起

湖南

2017年12月29日,湖南省发改委下发《湖南省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2年。

《办法》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定价机关制定和调整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的行为。所称管道燃气配气价格是指燃气经营企业通过配气管网向终端用户配送管道燃气服务的价格。

《办法》明确,管道燃气配气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各级定价机关按照《湖南省定价目录》明确的权限管理。

准许成本即定价成本,包括折旧及摊销、运行维护费(含合理输气损耗),由定价机关通过成本监审核定。其中:管网折旧年限不低于30年;供销差率(含损耗)原则上不超过5%,3年内降低至不超过4%确定。

《办法》还明确,配气价格应定期校核,校核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城镇居民新建住宅,燃气工程安装费(即居民燃气庭院管网和室内管道安装费)等纳入房价,不再向燃气用户收取。

重庆

2018年9月29日,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重庆市天然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修订草案按照上位法规定,完善了天然气发展规划和建设,增加了天然气供气应急保障内容,按照当前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精神,删除了征收用气初装费的规定

用气初装费是依据现行条例收取的天然气设施建设工程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天然气调压箱及其前端的市政天然气输气管道、门站、储配站、调压站等与生产运行直接相关的设施设备等天然气工程建设、改造。

黑龙江

黑龙江省于2017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新的《黑龙江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居民购买新房入户时,将无需再交纳燃气初装费,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这两种配套设施也将一并免费。

国家层面

2018年8月4日,国家能源局此前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已经结束意见征求,有望于近期择机出台。

《意见》提出,对天然气输配企业向用气企业收取的各项收费进行规范清理,有条件的地区应取消天然气初装费。

早在2001年4月16日,国家计委、财政部就联合发出过《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整顿住房建设收费的范围和重点;取消一批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整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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