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知识体系隔阂,构建立体大历史观——读《论法的精神》有感

打破知识体系隔阂,构建立体大历史观——读《论法的精神》有感
2019年09月17日 18:00 宋鸿兵

■文 | 宋鸿兵

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是一本影响了世界历史的书,对人类社会的影响力巨大。

本书涉及了非常庞大的知识体系,作者的见解不仅开拓了人们的思想,更重要是改变了人类历史。两百多年来,千百万人经过实践,把孟德斯鸠的理论变成了我们每天生活中都在运用的行为准则,不管东方还是西方,都无时无刻不受到他的思想的影响。

这本书提出了一些直接改变了人类行为的核心思想,比如改变了各国政府构建的“三权分立”。这种思想引导了整个西方政体的演变,最明显的就是美国的宪法与政治构架,就是直接根据三权分立理论体系所形成的一系列制度,源头就是这本书。

《论法的精神》有三个范式突破。

第一个突破是世界观的重大突破。在本书问世的18世纪之前,没有一个专门讨论国家政治体制的学说。虽然亚里士多德曾对国家的政体进行了分类,但是之后2000多年就再也没有人去仔细探讨过这个问题。直到孟德斯鸠把政体学说,从“法”的角度,将其从“器”的层次上升到了“道”的层次。

《论法的精神》所谈论的“法”,不是简单和狭义的某个法律条文或者某部法律,它谈的“法”,是象征着社会背后的一种天然的根本性的秩序。这个“法”就是“大道”,是组织人类社会运转的一套总原则。

孟德斯鸠把“法”上升到一个“道”的层面来研究,提出了一个总的原则,就是法律必须符合人类理性的必然规律。

法律是反映人类理性的一种秩序,而这种秩序体现出了一种必然的规律。所谓必然规律,也就是无论欧洲人、美国人,还是中国人、日本人,普天之下,只要是理性的人类,只要是理性的社会,那么它背后隐藏的所有秩序的最高原则应该是一致的,这是世界观上的突破。

第二个突破是方法论的重大突破。孟德斯鸠不是从法律条文解释的角度来看法律,而是把法律所代表的人类理性的最高原则与精神,放在一个国家的大环境之中,包括地理、气候、经济贸易、金融货币、政治、外交、战争、历史、文化、人口、民族风俗和宗教等等,他建立起了一个多维度的立体的大历史观。把法律放到这样一个大历史观之下来观察。本书涵盖了这么多领域的知识体系,而且能够独立的形成一套严密的逻辑,这是方法论上的突破。

第三个突破是重大的结论的突破。包含三个方面:

第一个重要结论是提出了政体的分类。孟德斯鸠把每个国家的政治体制进行了一个高层次的分类,他提出整个人类社会的政权组织,从类型上可以分成三类:共和政体、君主政体、专制政体。当然,这个政体分类最早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分类。

但是孟德斯鸠除了提出分类标准之外,还给出了这种标准背后必须要遵循的原则,即任何一个政体背后都要遵循某种根本性的政治原则。比如共和政体,追求和崇尚的是平等的精神,一个社会中所有公民的法律地位是完全平等的;君主政体强调的是荣誉,做任何事情,无论是否符合道义,最重要的是一定要有荣誉;专制政体强调恐惧,永远要用恐惧来维持统治。

第二个重要结论是提出了政治自由。我们说到自由的时候,其实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个是哲学层面的含义,就是人能否有自由的意志,能否自由地去想或者去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情,而不受任何胁迫,不用担心任何后果,这是哲学层面的自由意志,或者叫哲学自由。

还有一种就是政治自由。政治自由是有一种强烈的安全感,由于社会中提供了一种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所以社会中的每一个公民都可以免于担心另一个公民的无端恐吓。不会因为有另外一个人或者是另外一类人,可以因为拥有权力、金钱或者其他任何东西,而阻挠你正常地发表自己的观点。那么如何才能保障政治自由呢?

这就是第三个重要结论——三权分立、权力制衡。既然政体有三种,而每种政体都有背后要遵循的原则,法律是为了体现这个原则的。那么这些法律最后共同影响的是政治自由,所以要保障一个社会的政治自由,自然可以推导出来,需要对权力进行分权制衡。

我们可以看出,在孟德斯鸠这套学术体系中间,政体分类、政治自由、三权分立,这三个观念是层层递进的,内在逻辑性很强。

《论法的精神》之所以能成为传世的经典好书,除了它提出的三大结论突破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知识密集和逻辑严谨,因此阐述得非常清楚,有理有据,说服力极强。

孟德斯鸠对政体的所有理论推导都有历史上的具体案例。他所举的所有例子都是真实存在的,案例来源广泛:古希腊、古罗马、迦太基、埃及、波斯、叙利亚、印度、中国、日本等等。他从这些真实案例中间去提炼抽取背后的逻辑结构,然后形成结论。我认为他所做的大量的跨文化、跨学科、跨思维的交叉性的工作,其实也是我们鸿学院现在倡导和正在做的工作。

当然,我需要强调一下,以我们目前的眼光来看,他对中国的判断和理解,应该说是相当的肤浅,依靠的资料严重不靠谱,他没有一手资料,都是听传教士或者海员讲述的,此外还有一些间接的文字材料。孟德斯鸠基于这么不靠谱的证据,要正确得出对中国整个国家的政体分类,这是不可能做到的,所以我不能以现在的眼光来要求他。

但是瑕不掩瑜,这本书仍然是一本对人类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的好书。不过要想把它读懂,读出味道来,就要求你自己拥有一个比较完备的知识体系。如果你没有相关的欧洲史知识体系,那么即便是把这本书的每个字都背下来,你仍然不能完全理解他在说什么。如果你懂欧洲史,特别是欧洲宗教史、法律史等,那么大概能够看看懂这本书的1/3。

专门学法律的人,读这本书大概能够理解1/3,还有2/3理解不了,因为这本书跨了很多学科,还包含很多法律之外的内容,比如贸易史、金融史,像是西班牙在美洲抢夺黄金之后,整个欧洲的物价产生了大变化,不理解这个背景知识,就很难深刻理解当时的一些法律。此外还有欧洲的封建史,日耳曼人的民族史、宗教史等等,这本书涉及的东西太多,以至于一个只是专门学法律的人,恐怕只能理解1/3的内容。

反过来说,如果你有很多学科的综合背景,你的知识体系越丰富,这本书对你的价值就越大,你越能理解它的重要性及其伟大意义。

《论法的精神》是一本常读常新的经典好书,通过读懂读透这本书,相信大家能够更好地理解我们鸿学院“跨文化、跨学科、跨思维”的理念,将知识体系之间的隔阂打通,更好地推动东方的文艺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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