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道说,一辆宝马车后备箱被撞烂,里面有价值不菲的东西在车上拿不出来,4S店清理的时候把东西拿出来放在办公区,后来被卖废品的拿走了东西丢了,回头找车主要证明,证明这些东西曾经就在车上,这个逻辑很有意思,就是动不动就让你自证。这样的事我亲历过。之前买房子,谈的时候大概是说首付款交35万左右,后来实际去售楼处交款我交了55万,大概是这么个数,之后就是走流程等合同。合同下来了让我去签,我翻看合同的时候,销售和我说这都是制式合同不用看,直接签字就行了,我没理她,一页一页翻看,到了首付款那里一看明晃晃的写的是35万,我问她怎么回事,她理直气壮的和我说当时你就交了35万,还把经理找来和我对峙,非要我自己证明我是真交了55万,意思是我讹她了,态度坚决,老吓人了。 幸好那天带了发票还是收据来着,一对账她才傻了,和我道歉,而经理又继续忽悠我,说这都没啥事,合同不作数的,直接咱们就签字吧。这就更是开玩笑了,合同里有错误的地方能随便签字?合同随便就签了那要签字意义何在?一式六份这么多,有一份还要放有关部门备份,这必须严谨了,肯定不能签,我让他们回去改,重新做合同,之后又等了一个月才拿到钥匙,中间都耽误了装修。这种自己做事粗心就要求客户出证据的事我是真亲历了,大无语。卖我房子那个销售当时那个强硬啊,差点咱就被黑了20万。大家注意吧,凡是签合同的地方,都要仔细的看,毕竟要签字,白纸黑字将来法律上都有效的。只要签字了,我们就有可能吃不了兜着走。#宝马送修后车主称12万元奢侈品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