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租赁物评估定价体系、降低售后回租业务比例 金融租赁行业发布首个自律公约

建立租赁物评估定价体系、降低售后回租业务比例 金融租赁行业发布首个自律公约
2019年01月22日 21:10 经济观察报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胡艳明 近日,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金租专委会”)在京发布了金融租赁行业首个自律公约——《中国金融租赁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

金融租赁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自2007年银监会推进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试点,截至2018年9月末,全国共开业66家金融租赁公司,行业资产总额已超过2.5万亿元。

《自律公约》主要从遵章守法、业务体系建设、公司发展战略以及从业人员管理等方面分别进行了约定。其中,主要包括遵章守法行为、严守商业道德、行业自律原则、强化内控建设、制定发展战略规划、建立合理定价体系、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建立租赁物评估定价体系、降低售后回租业务比例、以及加强对全体会员机构从业人员的自我约束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内容。

例如,《自律公约》第十条提到,为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质量,逐步降低售后回租的业务比例,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时,租赁物必须由承租人真实拥有并有权处分。对租赁物的买入价格应当有合理的、不违反会计准则的定价依据作为参考,不得低值高买。不得接受已设置任何抵押、权属存在争议或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的财产或所有权存在瑕疵的财产作为售后回租业务的租赁物。

第十一条规定,严格按照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真实反映融资租赁资产转让和受让业务的实质和风险状况。

中国银行业协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 (以下简称"金融租赁委员会")成立于2009年7月6日,是为加强同业合作、鼓励有序竞争、维护金融租赁交易而成立的专业权威的全国性金融租赁组织。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及其他与金融租赁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在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后,可申请成为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成员。金融租赁委员会目前有成员单位64家。

《自律公约》的发布,将更好地倡导全行业依法合规经营,维护金融租赁业合理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行业约束和监督机制,促进金融租赁行业高质量发展。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