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稽山控股股东所持1.64亿股被司法轮候冻

会稽山控股股东所持1.64亿股被司法轮候冻
2019年07月22日 21:44 经济观察报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洪宇涵 7月22日,会稽山(601579.SH)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登上海分公司下发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0722-02号)及其附件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向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浙0602民初7088号、7090号、7092号、7093号】,获悉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所持1.64亿股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

精功集团此次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事项,主要系精功集团在光大银行绍兴支行有银行融资并已经产生欠息,光大银行绍兴支行宣布精功集团名下贷款全部提前到期并起诉要求归还相应款项,向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过去一周,精功集团接连宣布两笔债务违约事项,总计规模近21亿。随后,精功集团信用评级一天之内遭两次下调,此前AA+级别债券也沦为垃圾债。

大股东违规

7月19日,浙江证监局官网公布一则行政监管处罚决定书显示,发现精功集团未按照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等规则,在今年4月底前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金良顺作为公司董事长,对上述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

与此同时,精功集团将5.57亿元募集资金转给他人使用,其中3.92亿元在证监局现场检查前已转回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其余1.65亿元在现场检查结束后证监局督促下转回。上述行为同样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证监局决定,对精功集团及金良顺分别予以警示,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精功集团及金良顺应当在2019年7月26日前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证监局方面表示,精功集团及金良顺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和募集资金管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促使公司规范运作,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营收减少

会稽山在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约为11.94亿元,同比减少7.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约为1.78亿元,同比下降2.26%,营收与净利均有所下滑,呈现出萎靡态势。

会稽山方面指出,2018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比减少,主要是公司主营业务受大环境整体消费影响所致,而净利润下滑主要是营业收入减少所致。“受宏观经济增速减缓等因素影响,黄酒行业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公司积极应对经济大环境的压力,加强内部管理,优化业务结构,拓宽营销渠道,主要经营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但总体上仍继续保持了平稳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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