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东已经启动的“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是怎么回事?

上海、广东已经启动的“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是怎么回事?
2021年10月27日 16:01 经济观察报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杜涛 已经有两个城市公布了“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

公开消息显示,10月25日,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龚正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强调按照市委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等工作。

会议听取了本市“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有关决策部署,经国务院批准,上海市正式启动“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

在此之前的,10月9日,广东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会议表示,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健全机制统筹推进,依法依规全面清理存量隐性债务,确保按期完成试点任务。

如何理解“全域无隐性债务”?

28日,中央财经大学中财-中证鹏元地方财政投融资研究所执行所长温来成告诉记者,“全域无隐性债务”在中央界定的隐性债务范围内,试点地区要将辖区内的隐性债务清零,这样选择地区和城市一般是财力比较好的,收入比较富裕的地区,选择这样的地区可以取得经验,也确实可以直接减少隐性债务风险。”

“选择的城市和地区一般隐性债务规模比较小,财政收入比较好,难度比较小。短期内全国范围化解难度比较大的地方肯定难以入选,所以选一部分比较好化解的地方进行试点。”

那么试点是否还有其他的城市或者地区?

温来成告诉记者,如果从地方财政实力角度来看,试点可能不止上海和广东,还有其他的地区或者城市跟进试点。

而据经济观察网了解,试点也并不只是上海和广东。

广东省已于10月22日成功发行再融资一般债券(六期-八期)、再融资专项债券(十期-十一期),该批债券发行规模合计751.63亿。根据发债说明书,该批债券用于偿还存量债务。

再融资债券是地方政府债券的一种类型,此前主要用于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根据债券的发行目的,可将地方债划分为新增债、再融资债。新增债是为了满足地方政府融资增量需求所发行的地方债。再融资债是指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本金的债券,即借新还旧债。

再融资债券于2018年首度发行,但2020年12月,再融资债券的资金用途和信息披露悄然变化。历史上发行的再融资债券资金用途往往为“偿还到期地方政府债券”,但2020年12月,新发行的再融资债资金用途开始转变为“偿还存量(政府)债务”。

国盛固收杨业伟团队公开表示,广东发行752亿再融资债,从用途表述看,应该是用于置换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与此前发行的再融资债券用于偿还到期债券,并列示对应的地方政府债券不同,上周广东发行的752亿元再融资债明确表示是用于偿还存量债务。这个与此前各地发行用于偿还隐性债务的再融资债表述一致。因而,我们认为上周广东发行的752亿再融资债用于偿还隐性债务。

一位财税专家对记者表示,据他了解,债务化解不一定采用债务置换的方式,在试点范围内地区和城市今年的财政收入形势比较好,有可能用财政结余资金偿还部分的隐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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