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观澜 | 这部法律让“台独”分子对照学习,自己将来可能被判几年

台海观澜 | 这部法律让“台独”分子对照学习,自己将来可能被判几年
2021年10月28日 10:24 经济观察报

经济观察网 王义伟/文 虽然两岸尚未统一,但对于台湾岛内那些鼓吹“台独”、实施“台独”分裂行为的人,大陆这边已经有所准备,正着手创立反制措施。

这个措施就是,将“台独”分子绳之以法。

绳之以法的前提,是要有一部专为“台独”分子量身定做的法律。在10月27日的国台办新闻发布会上,相关信息通过问答的方式,向外界披露了。

具体内容如下:

“中国台湾网记者:据悉,有关部门最近或将就惩办‘台独’分裂势力进行专门立法。请问发言人可否予以证实?

马晓光:‘台独’分裂是祖国统一的最大障碍,是民族复兴的严重隐患。坚决打击‘台独’顽固分子,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应有之义,也是保障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应有举措。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凡是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的‘台独’顽固分子,包括那些操弄‘修宪谋独’和为谋‘独’打开方便之门的挑头分子,必将受到严惩。”

在以上的一问一答中,虽然马晓光并没有正面回答记者的提问,但是也没有否认记者在提问中说到的专门立法问题。而且,马晓光强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台独”分子必将受到严惩,这等于是间接证实了,就惩办“台独”分子专门立法,或许已经纳入了相关部门的立法规划、甚至已经开始草拟了。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息。

对于大陆网友而言,在这部法律出台之后,可以“按图索骥”,对照条文,比对台湾岛内那些跳得很高的“台独”分子,是不是触法了,是不是犯罪了,如果犯罪了,可能被处以什么刑罚。这非常有利于大陆的网友更加理性地讨论两岸统一问题,而不是随着自己的情绪,盲目地喊打喊杀。

对于台湾岛内那些认同、支持“台独”的人而言,这也是一条严厉的红线,让他们知所敬畏。尤其是那些积极参与“台独”活动的人,私下里肯定会对照条文,掂量自己将来一旦被抓,可能会被判处什么刑罚。

这部法律还没有出台,法律的名称是什么也没有相关信息。笔者认为,这部法律,有三个焦点,也许是台湾民众最希望知道、最希望了解的。

第一,什么是“台独”。

这是这部法律最重要的部分,必须给“台独”一个清晰的定义。要让台湾民众一看就明白,什么样的言行,属于“台独”范畴;什么样的言行,不是“台独”,而是表达了台湾民众希望在一个中国的框架下自主管理、维持自己生活方式的愿望。

第二,怎么体现宽严相济的原则。

刑与罚,是对应的。罪大恶极,必受严惩。罪行轻微,幡然悔悟,可以从轻发落。岛内“台独”思潮、“台独”势力的发展,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以及国际环境的诱导,还有民众意识被蒙蔽的因素,所以,要甄别出少数的、个别的顽固“台独”分子加以严厉处罚,这样才能体现法律的威严和公平。

第三,具体到处罚,仅就目前的条文分析,没有死刑,也没有易科罚金。

相比较于刑法,专门针对“台独”的法律属于特别法。虽然法律界有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说法,但是在这部法律的制定方面,对“台独”分子的处罚,一般而言,应该不会超出刑法规定的范畴。

刑法是这么规定的。

《刑法》第一百零三条:“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最高无期徒刑,没有死刑。

另外,台湾民众非常熟悉的易科罚金,在这部法律里可能不会出现。将来如果“台独”分子被判定有罪,一定是会被判实刑,不能拿钱换自由。

10月27日的国台办新闻发布会,还有一个细节。

中新社记者问,台湾地区对外交往部门负责人吴钊燮近日窜访斯洛伐克、捷克,大肆兜售“台独”主张,散布“台独”言论,请问发言人对此有何评论?

马晓光回答说,吴钊燮是“台独”顽固分子,在谋“独”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

请注意,马晓光说吴钊燮在“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也就是说,按照马晓光的说法,吴钊燮已经犯罪了,已经触法了。

难道,这部专门惩办“台独”分子的法律,具体条文已经拟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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