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讯 据陕西发布微信公众号11月1日消息,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日前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到,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缴存人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和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提取与贷款金额累计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对多子女家庭,有条件的城市可给予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相关支持政策。(编辑 王俊勇 实习记者 赖俣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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