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推开五年半,以诉前检察建议促行政机关履职58万余件

公益诉讼推开五年半,以诉前检察建议促行政机关履职58万余件
2023年02月27日 18:03 新京报

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2月27日表示,检察机关树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促进行政机关发挥主动纠错机制作用,2017年7月至2022年底,全国共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8.4万余件,行政机关诉前阶段回复整改率达到99.8%。

当天,最高检召开“做好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新闻发布会,张雪樵介绍,2022年,公益诉讼检察来到全面推开五周年的重要节点,公益诉讼检察进入了转型升级、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2月27日,最高检新闻发布会现场。最高检新闻办供图
  • 新案例:

整治一处光污染,防治光污染进入地方法规

城市光污染属于新型环境污染,由于现有法律法规中对行政机关的职责规定较为笼统,导致有的问题久拖不决。在上海,检察机关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上海市静安区大型商场楼宇林立,夜晚,城市被璀璨的灯光点亮。南京西路部分商户的户外电子显示牌(LED显示屏)、灯箱、灯带等照明设施夜间亮度过高,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休息。在灵石路一厂区,照明设施距地面约5.2米,虽非道路照明设施,但正对路面,灯光对夜间驾驶车辆的司机造成干扰,影响行车安全。

2021年10月以前,相关职能部门曾多次收到市民投诉,但未依法及时有效履行监管职责,导致社会公共利益长期受到侵害。

2021年10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静安区检察院)在审查上海市公益诉讼全息办案智能辅助系统推送线索时发现了这一线索。同年11月15日,静安区检察院研判线索后决定对上述问题予以立案办理。

公益诉讼部门成立办案组,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确定了18个需要重点排查的点位,聘任来自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的工程师为技术调查官,多次在夜间至次日凌晨一起赴现场调查,运用光度计、照度计、全站仪等科学工具进行数据采集,并拍摄现场照片和视频。通过司法鉴定,查明6个点位的光源亮度或照度超过了规定限值。

由于光污染属于新的环境污染类型,现有法律法规中对行政机关的职责规定较为笼统,目前相关领域行政执法仍处于起步阶段。为凝聚共识,静安区检察院于2021年11月23日召开“城市光污染治理研讨会”,邀请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市照明学会、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以及相关行政机关参加。通过研讨会商,各方一致认为要加大对光污染问题治理力度,增强公益保护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当天,静安区检察院向职能部门代表公开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履行光污染监管职责,督促涉案商户、工厂对问题点位光源进行整改。

检察建议发出后,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立即调查处置,督促整改,形成了严把前端审批、加强日常巡查、注重投诉回复的长效监管机制。经督促整改,涉案6个问题点位的照明设施有3个被拆除、3个调低亮度至限定值以下。2021年12月13日,静安区检察院再次联合技术调查官至现场跟进调查光污染问题治理的成效,确认涉案光源已符合技术规范,不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休息。2022年2月18日,因行政机关已经采取整改措施依法履行职责,静安区检察院决定终结案件。

2021年12月,此案承办检察官受邀参加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主办的修订《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专家座谈会,为加强光污染防治立法建言献策。2022年8月1日起,新修正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新增了防治“光污染”的内容,成为我国首部纳入光污染治理的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

在2023年2月27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此案被作为2022年度“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典型案例之一发布。

这批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共有16件,来自全国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检察机关,涉及矿山地质环境、电捕蚯蚓、整治“神医”“神药”、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整治酸洗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处置、大气污染等。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批典型案例所涵盖的范围事项更加拓展丰富,推动问题解决、促进标本兼治、推进系统治理更具广度、深度。

  • 新领域:

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业务领域不断拓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修改正式确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张雪樵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试点、全面推开五年多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快速发展,业务领域持续拓宽,案件规模稳步增长,办案质效不断提升,展现了独特的制度价值,取得了显著的实践成效。

2022年以来,随着新修订的反垄断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均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作出规定,法定领域“版图”进一步扩大,由制度建立之初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四个领域,扩展到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军人荣誉名誉权益保障、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反电信网络诈骗、农产品质量安全、妇女权益保障等领域,并继续向无障碍环境建设、文物保护等新领域拓展,初步建立起“4+N”的基本业务框架,形成了以传统法定领域为核心、新增法定领域为增长点、其他新领域为补充的基本业务格局。

对于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拓展,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副厅长邱景辉介绍,最高检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突出重点领域,强化案件质效。最高检针对违法行为严重侵害公益或者导致重大公益危险,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现有制度失灵或者有明显短板,没有适格主体发挥作用的国家治理难题,精准把握拓展的必要性、现实性和可能性。

“总而言之,新领域探索要始终坚持制度定位,突出重点,避免大包大揽,坚持以依法、积极、稳妥为原则,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邱景辉表示。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坚持创新引领,持续探索惩罚性赔偿制度、预防性公益诉讼等,加大对损害公益行为的威慑力度,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公益诉讼制度机制,最大限度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针对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损害难根治、易反复的特点,建立跟进监督、“回头看”等长效治理机制,妥善解决公益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以及刑事调解不适用且行政惩戒力度不足等问题。

  • 新理念:

以诉前程序促进行政机关主动纠错

张雪樵介绍,2018年以来,最高检党组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益诉讼的系列重要论述,坚持理念引领实践并总结完善,形成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理念。

张雪樵介绍了两个理念:其一,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检察机关通过加强对公益损害问题的监督,助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共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得到各方面大力支持。其二,树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促进行政机关发挥主动纠错机制作用,以磋商、检察建议等非诉方式督促协同行政机关开展前端治理,推动绝大多数案件在诉前环节得以解决。2017年7月至2022年底,全国共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8.4万余件,行政机关诉前阶段回复整改率达到99.8%。树立“持续跟进监督”理念,强调从诉前程序到提起诉讼,再到判决执行,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持续跟进,并把全流程整改效果的“回头看”作为“规定动作”,努力让受损公益得到恢复。

张雪樵表示,检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以改革创新推进中国特色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发展完善。针对法律规定较为原则、办案实践中操作性规范不足的问题,完善办案规范;针对公益损害问题往往跨不同区域、分散治理效果不佳的问题,建立跨区划协作机制;针对公益保护协作不足的问题,加强跨部门合作机制;针对公益保护社会参与度、知晓度有待提升问题,创新社会支持机制。如,最高检部署建设“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2021年以来先后在12个省份开展试点工作,目前已注册志愿者2万余人,提报线索3000多条,各试点检察院通过平台邀请志愿者参加专业咨询、检察听证、跟踪观察等4000余次,近期将在全国推广。

五年多来,全国检察机关办理了70多万件公益诉讼案件,解决了多个领域的、复杂的公益损害问题。随着公益诉讼实践的推广和深化,公益诉讼专门立法议题备受关注。

张雪樵介绍,从制度设计来看,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也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要求。从实践需求来看,公地悲剧是一个世界性难题。检察公益诉讼已经被实践证明是一项能够解决公益保护问题、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公益司法保护制度。从职能定位来看,推动检察公益诉讼专门立法是健全完善中国特色公益诉讼检察制度、规范检察职权依法运行的必然要求。

张雪樵表示,2023年,检察机关将在立法机关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对公益诉讼检察实践成效和问题的总结研究,对公益诉讼办案规则、司法解释和地方人大专项决定等公益诉讼制度规范及其运用效果的评估和研究论证,邀请法学界、理论界更深入广泛参与检察公益诉讼立法研究,深化相关理论和制度研究,听取意见建议,更清晰把握立法的问题导向,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地体现在立法研究报告中。

新京报记者 沙雪良

编辑 唐峥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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