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感冒灵制剂、银黄口服制剂修订说明书

复方感冒灵制剂、银黄口服制剂修订说明书
2024年07月03日 14:32 新京报

新京报讯(记者张兆慧)7月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决定对复方感冒灵制剂说明书和银黄口服制剂说明书中的【警示语】、【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进行统一修订。

复方感冒灵制剂主要用于缓解感冒症状;银黄口服制剂为清热剂,主治上呼吸道感染,如急性扁桃体炎、咽炎。

根据说明书修订要求,复方感冒灵制剂非处方药的【警示语】项修改为:1.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3.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禁忌】项应包括:1.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不良反应】项应增加:各类神经系统疾病,嗜睡、困倦、头晕、头痛等;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皮疹、瘙痒、潮红、剥脱性皮炎、大疱性表皮松解症等;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各种反应,乏力、虚弱、胸部不适、发热等;胃肠系统疾病:恶心、呕吐、口干、腹泻、腹痛、腹胀、腹部不适等;肝胆系统疾病,肝功能异常、肝损伤、肝生化指标异常等;肾脏及泌尿系统,排尿困难、尿频、尿潴留、血尿症、急性肾损伤等;其他,心悸、呼吸困难、白细胞减少、溶血性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等。

复方感冒灵制剂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显示,【警示语】、【禁忌】、【不良反应】项修改与非处方药修改一致。

银黄口服制剂(颗粒胶囊、滴丸、软胶囊、片、丸、分散片、咀嚼片)非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显示,【不良反应】项应当包括:腹泻、腹痛、腹部不适、腹胀、恶心、呕吐、口干、口苦、皮疹、瘙痒、红斑、荨麻疹、头晕、头痛、乏力、胸部不适、心悸、潮红、过敏反应等,有严重过敏反应个案报告。

【禁忌】项应当包括: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注意事项】项应当包括: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脾胃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且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含蔗糖,糖尿病患者慎用;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按照本品说明书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扁桃体有化脓或者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当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者症状加重,或者出现新的症状,应当去医院就诊;9.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者药师。

国家药监局官网显示,复方感冒灵制剂共78条批文,涉及肇庆星湖制药、湖南康寿制药、广西北部湾制药、重庆赛诺生物药业、华润三九(郴州)制药、广州白云山花城药业、特一药业、河南兴源制药、广东沙溪制药等企业;银黄口服制剂共279条批文,涉及广州大光制药、哈药集团三精黑河药业、国药集团新疆制药、烟台中亚至宝药业、海南先声药业等企业。

校对 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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