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中心试点新模式:组合贷款当日即可完成审批

北京公积金中心试点新模式:组合贷款当日即可完成审批
2024年10月15日 11:57 新京报

10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服务质效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依据《通知》,本市将开展提高贷款服务质效试点,通过丰富服务模式提质、精简办事材料增效、优化业务流程加速,进一步改进服务体验和提升服务效率。根据《通知》要求,公积金中心新增“网点受理、当日办结”、“网上申请、上门签约”、“委托代办、无需跑动”三种公积金贷款便民服务模式,开展试点。

借款人符合贷款申请政策,可实现“当日办结”

为更好地服务住房公积金借款人、改进服务体验和提高办事效率,公积金中心新增了三种公积金贷款便民服务模式。

具体来看,增加“网点受理、当日办结”模式,即借款人在公积金中心贷款网点柜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符合贷款申请政策,如二手房受理前已出具房屋评估结果,或新建住房完成项目勘查并确认楼栋封顶的,网点在受理当日即可完成初审、复审及面签,实现见面即办,同步签约,当日办结。

增加“网上申请、上门签约”模式,即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由合作的商业银行在公积金中心贷款网点指导下提供上门面签服务,无需借款人到柜台办理。

增加“委托代办、无需跑动”模式,即合作的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取得借款人的授权书后,可至公积金中心贷款网点柜台代其提交公积金贷款申请,无需借款人跑动。

组合贷款变更为“中心与银行同步审批”

同时,依据《通知》,将精简办事材料。二手房网签合同由提供纸质材料变为获取电子合同。能够调用电子网签合同核实的,无需提供相应资料原件;二手房售房人由提供身份证变为获取电子证照,售房人配合办理公积金贷款时,能够调用售房人身份证电子证照核实的,无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使用商业贷款申请表代为填报贷款申请信息。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工作人员根据商业银行提供的商业贷款申请表录入系统,借款人对表单内容签字确认。

优化业务流程方面,组合贷款由“串联审核”变为“并联审核”。将组合贷款流程里“中心先受理、银行后审批”的串联模式优化为“中心与银行同步审批”的并联模式,提高贷款审批时效,最快一日即可完成组合贷款审批;优化二手房评估流程。房屋评估由公积金贷款“受理后”变为“受理前”,评估结果由传递纸质报告提速为传递电子报告;优化抵押登记、预告登记和新建住房解抵押流程。二手房不动产权证书由“纸质”传递提速为“线上”传递,新建住房解抵押及预告登记核验工作由“面签前”变为“放款前”。

据悉,《通知》于2024年10月15日实施。目前与公积金中心合作的受托办理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有11家,首批承接提质增效服务的商业银行为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服务范围详见《通知》。后续公积金中心将与其他合作的商业银行持续对接,指导其完善措施,符合服务标准后,陆续推广实施。

新京报记者 曹晶瑞

编辑 张树婧 校对 王心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