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试点扫雪铲冰少用不用融雪剂

北京拟试点扫雪铲冰少用不用融雪剂
2024年10月23日 01:09 新京报
北京拟试点扫雪铲冰少用不用融雪剂

2月21日,房山区贾金路,北京建工机施集团的铲冰除雪车在道路作业。资料图片/新京报记者 王子诚 摄

2023年12月13日,北四环北辰桥西辅路,融雪车在进行融雪剂喷撒。 资料图片 新京报记者 李木易 摄

  10月21日,北京市城管委发布《北京市扫雪铲冰作业工作方案(试点)》(公开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为有效降低融雪剂对生态环境的影响,2024年冬季拟在扫雪铲冰过程中开展少用不用融雪剂作业试点,并在组织专业作业队伍扫雪铲冰的同时,持续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其中。

  按照“精准规范、能减尽减、应禁全禁”原则,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扫雪铲冰管理的规定》《北京市扫雪铲冰应急预案》,市城管委制定了《北京市扫雪铲冰作业工作方案(试点)》(公开征求意见稿),于10月21日至2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问题1

  为何要减少融雪剂用量?

  近年来,北京通过撒布融雪剂的方式助力扫雪铲冰工作,在保障出行安全畅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过多使用融雪剂会影响生态环境、市政设施。

  融雪剂可以降低冰雪的凝固点,使得冰雪在较低温度下更易融化。“融雪剂产品中含有化学成分,比如氯离子,如果融雪剂本身质量不达标或使用不规范,大量溅入土壤,有可能造成土壤板结,透水性变差,影响土壤健康。此外,融雪剂长期渗入路面会导致混凝土保护层脱落、钢筋腐蚀,降低道路、桥梁等交通基础设施的使用寿命。”北京市城市管理研究院高级工程师马媛告诉记者。

  北京市城管委表示,为有效降低融雪剂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进一步树立低碳、绿色、环保理念,2024年冬季拟在扫雪铲冰过程中开展少用不用融雪剂作业试点。

  问题2

  哪些地方少用、不用融雪剂?

  《方案》提出,机动车道以机械扫雪为主,精细规范使用融雪剂,同时结合实际,在部分道路开展不用融雪剂作业试点。

  人行步道中,在学校、医院、地下通道、地铁站、过街天桥、公交候车亭等人员密集地区可适当规范撒布低氯低钠融雪剂,其余区域原则上不使用融雪剂。背街小巷、农村街坊路原则上不使用融雪剂。各类公园广场、单位院内、居住小区内部按照“宜扫则扫、宜留则留”原则开展作业,原则上不使用融雪剂。上述道路采取人工或机械设备除雪,达到雪中慢行标准。

  此外,各类公园广场、单位院内、居住小区内部的扫雪铲冰作业,积雪可堆放在道路两侧空地或绿地自然消融,达到雪中慢行标准,其余区域积雪可留作赏雪观景(积雪融化后及时清扫)。

  市城管委提出,含有融雪剂的积雪禁止堆放在绿地或树池内,不含融雪剂的积雪可堆放在道路两侧空地或绿地自然消融。

  问题3

  如何保证冬季扫雪铲冰效果?

  冬季扫雪铲冰是事关群众安全出行的大事。《方案》提出,在机动车道,对于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城市道路,由各环卫专业作业单位实施机械化扫雪铲冰作业,及时组织作业车辆和人员进入备勤点位,根据雪情和环境温度,以机械扫雪为主,精细规范使用融雪剂,采用滚刷、雪铲、除冰除雪车、深度保洁车、融雪车等专用除雪设备,实施小循环、高频次编组作业,确保雪天交通出行安全通畅。

  “试点不用融雪剂的机动车道路,我们主要采用滚刷、雪铲、多功能除冰车编组,按路段小循环、高频次巡回作业,多功能除冰车可处理被压实的积雪以及薄冰,达到‘雪中路通’的标准。”市城管委环卫处二级调研员杨金亮介绍。对于少用融雪剂的试点路段,采用滚刷、雪铲、深度保洁车等机械装备编组巡回作业,减少融雪剂用量。此外,机动车道上的积雪将及时外运消纳。

  对于人行步道,《方案》提出,各区组织街道(乡镇),以城市管理网格为单元,做好辖区内党政机关、社会单位的宣传发动,动员各单位积极参与周边人行步道扫雪铲冰工作。街道(乡镇)按照就近原则提前划分好各单位的扫雪铲冰路段,建立联络机制,组织指导各单位提前准备扫雪铲冰工具。各级党政机关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降雪期间组织干部职工上路扫雪铲冰。沿街商铺等社会单位按“门前三包”要求做好扫雪铲冰工作。

  问题4

  融雪剂该怎么正确使用?

  冬季即将来临,当降雪覆盖路面,融雪剂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道路结冰,助力冬季扫雪铲冰工作。《方案》表示,北京市城管委加强融雪剂使用管理,为降低融雪剂对环境的影响,提高融雪剂的环保特性,在全市推广使用低氯低钠型融雪剂,原则上不使用纯氯盐类融雪剂,并积极研发对环境更友好的融雪剂。

  严控融雪剂使用量。融雪剂采取机械定量撒布,减少固体撒布方式,扩大液体撒布范围,根据降雪及气温情况,精准规范使用融雪剂。

  同时,严格融雪剂使用管理,对融雪剂出入库登记造册,实施清单化管理,组织开展融雪剂产品及使用情况检查,对不合格产品禁止使用。

  意见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huanweichu@csglw.beijing.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80号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环境卫生管理处(邮政编码:10003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电话:010-66055091

  传真:010-66063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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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记者 王景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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