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5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严格落实校园招聘“三严禁”要求(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和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积极营造公平就业环境。这一规定再次引起舆论关注。
说是再次,是因为早在2013年,在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中就提出了这个“三个严禁”,之后每年教育部都会重申,而每年都会引起舆论关注。
这一方面反映了教育部治理就业歧视、倡导公平就业的决心,而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大学生就业中仍存在学历歧视“老大难”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这一治理学历歧视的规定还存在两大局限。
其一,这是针对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举办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即校园招聘,而对于社会招聘,则基本“管不着”。这很大程度影响了“禁令”的效力。
从近年来媒体曝光的学历歧视问题看,非985、211不录,主要发生在大学生自主应聘的社会招聘中,甚至有用人单位强调求职者的“第一学历”,哪怕是985高校博士毕业,如果本科就读于普通院校也会被“PASS”掉。
其二,禁令要求的是在招聘信息(广告)中不得出现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这针对的是有形的、明目张胆的学历歧视,而当前存在的学历歧视,更多是隐形的。
即在公开的招聘广告中,没有限定只招985高校、211高校毕业生,而在具体招聘中却用学历作为筛选标准,把非985、211院校毕业生的简历扔在一边。
这种隐形的学历歧视是很难治理的。往往用人单位还以自己拥有用人自主权、要提高招聘效率为由,为只招985、211院校毕业生辩解。
客观上说,社会用人单位在招聘时,面临求职者众多,用学历作为标准筛选人才,可能会漏掉少数优秀人才,但整体招聘效率会提高不少。
在社会存在“唯学历”人才观的背景下,也有一些人支持用人单位按学历筛选人才的做法,认为这是对“读书成才”的肯定。还有求职者调侃,用人单位直接标明不要非985、211院校毕业生,也可避免求职者浪费感情。
但是,用人单位的这种选才方式,直接剥夺了非985、211的普通院校毕业生的求职机会。按学历选人,否认了普通院校学生的努力,也会进一步刺激基础教育阶段的“名校情结”,加剧高考中的高分复读现象。
因此,针对学历歧视,还需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首先,要把“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拓宽到所有招聘中,而不只是校园招聘。
再就是,要对用人单位的招聘进行过程性监管,鼓励、支持大学毕业生维权,举报用人单位存在的隐形学历歧视问题。如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有意贬低非名校毕业生,学生可向学校、媒体反映,监管部门要介入调查。
今年10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各地区对人力资源市场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查处了一批招转培(培训贷)、虚假招聘、就业歧视、非法劳务派遣等违法案件。学历歧视作为就业歧视的一种情形,就在监管范围之内。
概而言之,全社会要意识到学历歧视的危害,按学历选人不是真正重视人才,而会人为堵死低学历求职者的发展空间。只有对学历歧视动真格说“不”,才能真正破除“唯学历”“唯名校”的用人导向,给所有求职者平等的就业竞争环境,也让学生走出学历内卷之困。
撰稿 / 熊丙奇(教育学者)
编辑 / 迟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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