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吴婷婷)日前,《合肥市支持低空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发布,《细则》对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取证、低空试飞场地运营、载人eVTOL航线运营、无人机物流配送航线、低空飞行营地、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等六个方面进行奖励或者补贴。
《细则》提出,奖励补贴申报的主体为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有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的单位不享受政策各条款支持。申请的项目原则上须在北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
其中,在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取证奖补方面,《细则》提出,对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型号合格证(TC)、生产许可证(PC)以及运营合格证(OC)并在北京市经营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资助,其中载人eVTOL1500万元,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500万元,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300万元,每个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同一型号仅补一次。
在备受关注的载人eVTOL航线运营方面,对开设经民航部门审批的载人eVTOL航线的企业,分类别给予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企业上年度实际运营费用的50%。其中观光旅游类航线每人100元/架次,市内交通类每人200元/架次。每个企业每年度补贴最高600万元。
在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支持建设eVTOL、无人机起降点(地)、智能起降柜机、充换电站等地面基础设施,通信、导航、监视、气象、电磁、反制等保障设施,以及验证试飞场地设施等,其中,对社会投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建成并实际运营的,按不高于实际建设投入的15%(根据基础设施类型不同给予不同补贴比例)给予补贴,每个企业每年度最高500万元。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李立军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