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西昌发布消息,2024年12月17日,西昌天立国际学校内发生一起学生坠楼死亡事件。事件发生后,西昌市立即成立由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依法依规全面开展调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接处警情况。2024年12月17日19时52分,西昌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西昌天立国际学校报警称,有学生跳楼。19时56分,处警民警赶到现场,协助医务人员进行抢救并立即开展现场勘察、走访调查、调阅监控等相关工作。
(二)事发情况。2024年12月17日19时33分,该校学生雷某某(男,15岁)从其所在班级5楼教室窗户跳下,科任老师当即拨打120。19时40分,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对雷某某进行抢救。19时41分,班主任老师向雷某某母亲电话告知情况。20时03分,雷某某亲属到达现场。20时40分,经全力施救,现场医护人员宣告雷某某死亡。
二、调查情况
(一)事发前期情况
联合调查组先后调取封存学校教室、教学楼楼道走廊、宿舍楼、食堂、操场等视频监控存储硬盘3个,抽调人员组成视频工作专班,采用逐通道、全覆盖、全时段方式不间断查看监控视频内容954G,时长990小时,未发现雷某某事发前有被他人侵害的情形。
经走访询问学校教职员工、雷某某同学及好友47人,形成笔录50份,均未反映雷某某事发前有被他人侵害情形。
经查阅属地公安机关和派出所报警记录,未发现有该校学生或家长反映被侵害的报警求助记录。
(二)事发当天情况
2024年12月17日17时33分,雷某某课后到学校食堂排队就餐,该校同年级邻班学生林某某(男,15岁)、黄某某(男,16岁)插队打饭,雷某某见状骂了一句“插队的人死X”。林某某听到后上前质问雷某某并要求其道歉,被雷某某拒绝,林某某遂用手掌拍打了雷某某后枕部一下,随即被围观同学劝开,双方各自就餐。就餐过程中,雷某某再次声讨插队行为,被黄某某听到后,找雷某某理论,双方发生争吵,后被周围同学劝开。
17时56分05秒,就餐完毕后雷某某前往教室途中,在教学楼五楼走廊上遇见林某某,林某某上前要求雷某某对食堂辱骂行为道歉,雷某某拒绝,二人发生争吵。17时58分19秒,林某某用手勒住雷某某的颈部,将其摔倒在地上。黄某某见状,上前用脚踢雷某某的背部和臀部,17时58分29秒,黄某某、林某某被在场同学劝开。整个过程持续10秒。
17时59分,当事班级两位班主任接到同学报告后到达现场了解事情经过,并查看是否有人受伤。因雷某某无明显伤情,且雷某某本人表示不需要就医,经双方班主任调解,三人互相赔礼道歉后回到各自教室上课。
19时20分至19时28分期间,雷某某先后四次有向外推动其座位旁窗户的行为,班级师生未关注到雷某某的行为。
19时32分,雷某某所在班级科任老师请完成作业练习的同学举手,包括雷某某在内的四名学生先后举手示意。
19时33分40秒,雷某某突然起身站立,脚踩桌凳,从身侧窗台跳下。
(三)雷某某近期表现情况
2024年10月23日晚餐就餐期间,雷某某在食堂与一名同学发生冲突,误伤劝架同学,被学校给予记过处分。
经雷某某好友证实,雷某某近期情绪较为低落,曾数次表达有轻生念头。
三、现场勘验情况
现场位于西昌市天立国际学校初中部教学楼五楼初三七班教室,雷某某课桌桌椅位于教室第四组、靠南墙由西向东第四排,座椅及桌面物品摆放整齐。课桌左侧靠窗台,窗宽1.1米、高2.38米。窗户上层窗扇为固定玻璃窗,下层东侧窗扇为固定玻璃窗,西侧窗扇为平开窗。西侧窗扇呈外开状态,窗台内沿距教室地面垂直距离为0.94米,窗台外沿距教学楼南侧地面垂直距离为17.1米。
经法医尸表检验,雷某某右肱骨骨折、鼻腔出血、颅脑损伤,体表未见其他明显伤痕,符合高坠死亡特征。
四、调查结论
综合现场勘验、尸表检验、视频调阅和走访调查等情况,雷某某系高坠死亡,排除刑事案件。
西昌天立国际学校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突发事件重视不够,应急处置不及时,重要场所安全岗位设置不合理,学生心理疏导工作缺失等问题。
五、处理情况
林某某、黄某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作出治安处罚。
对西昌天立国际学校及相关责任人员由调查组责成相关部门启动调查程序,严肃追责问责。对学校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专项整改。责成教育主管部门举一反三,对全市各学校进行全面排查,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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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昌市联合调查组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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