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12月24日,卫信康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西藏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冯涛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根据《决定书》,西藏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卫信康于2020年4月将4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大额存单,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冯涛作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上述事项负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西藏证监局决定对卫信康、冯涛分别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校对 穆祥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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