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检查无事不扰,给企业减负担就是为市场增活力 |新京报快评

消防检查无事不扰,给企业减负担就是为市场增活力 |新京报快评
2025年01月01日 15:42 新京报
▲资料图:某地一消防救援站消防员在驻地进行装备训练。图/新华社

据界面新闻报道,近日,国家消防救援局印发《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企八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明确,要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明确未列入检查计划或无法定事由的,一律不得开展监督检查;年度内首次检查合格的单位场所,本年度内可不再实施检查。这引发关注。

消防检查是行政执法主体履行相关责任,规范和引导企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这一工作的规范开展,对于促进企业安全合规经营、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和企业财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在近年来的具体实践中,一些地方和部门涉企检查乱作为问题却时有发生。比如,有的借频繁检查之名“吃拿卡要”、趁机敛财;再如,有的在相关部门开展常态化检查之前为企业通风报信等,将企业当作“长期饭票”……

相关做法不仅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且于规范和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并无益处,影响了营商环境的改善。基于此,进一步规范包括消防监督检查等在内的一系列涉企行政检查行为,督促相关行政执法主体做到“无事不扰”,不给企业增添相应的负担,就尤为必要。

在这方面,国务院已作出针对性部署。2024年12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会议要求,要明确行政检查主体,清理公布行政检查事项,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同时还要合理确定检查方式,严格检查标准和程序,加强行政检查执法监督,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杜绝随意检查。

这些要求所指向的,正是长期以来企业和公众所反映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就此去看,此番国家消防救援局明确的“未列入检查计划或无法定事由的,一律不得开展监督检查”等一系列举措,不仅积极主动回应了企业和公众对不规范检查、过多过滥检查的意见诉求,更是对国务院相关要求的有力落实。

俗话说“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接下来,在《措施》的具体实践过程中,关键是做好基层消防单位的落实工作。尤其是在基层消防单位与企业联系更为紧密的情况下,打通落实工作的“最后一公里”,事关《措施》能够发挥多大的现实成效。

要明确的是,做好做实这项工作,其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优化营商环境,稳定市场预期,为市场增加活力。而这要求各级消防单位要持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如此,方能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除了要求“涉企行政检查要合理设置频度”外,还强调相关工作要妥善把握力度,着力提升精准度,努力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

那么,具体到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如何把握好其中的“尺度”,既能做到消防监督检查“利剑高悬”,又“无事不扰”,在“缺位”和“越位”之间做好平衡,就考验着各级消防单位的智慧。

当然,还要提醒的是,《措施》中相关举措的出台,并不意味着企业在日常消防安全工作方面可以糊弄了事。安全工作事关职工生命安全,重于泰山,在行政执法主体尽量做到“无事不扰”的背景下,企业更应积极主动、依法依规做好消防设施的维护与管理,确保不留消防隐患,不能有丝毫的侥幸心理。

总而言之,此番国家消防救援局印发的相关文件,无疑是未来一段时间内消防单位涉企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引。尤其是在国务院要求“把规范行政检查作为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重要内容”的大背景下,各级消防单位更该不打折扣地落实《措施》中提出的相关要求,更好服务企业发展。

撰稿 / 苏士仪(媒体人)

编辑 / 徐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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