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胡萌)1月8日,东吴证券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告显示,东吴证券在为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承销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未审慎核查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出具的《发行保荐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与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同时,东吴证券在为紫鑫药业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含持续督导)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
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东吴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针对国美通讯项目,没收保荐业务收入94.34万元,并处以1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业务违法所得471.7万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针对紫鑫药业项目,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6.8万元,并处以413.6万元罚款;对国美通讯保荐代表人张琦、王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70万元罚款;对紫鑫药业保荐代表人蒋序全、李佳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10万元罚款。
东吴证券指出,诚恳接受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所认定的问题及处罚,并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全面加强管理、补齐工作短板,进一步强化投行业务内控机制,勤勉尽责,规范运作,全面提升投行执业质量,履行好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责任。公司认真学习并积极贯彻资本市场新“国九条”,深刻把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内涵,践行以投资者为本,强化功能性定位,更好服务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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