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梁怡
上海钢联的一纸公告,让一起诉讼浮出水面,引发钢铁业内人士注目。上海钢联(300226.SZ)9月最后一天对外公告,因江苏徐钢钢铁集团(下称“徐钢集团”)未履行购销合同项下的发货义务,公司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向上海市第二中院提起诉讼,并于2024年9月19日收到《受理通知书》。
公告显示,上述诉讼事实与理由为,“钢银电商及子公司咏鑫实业与被告徐钢集团签订了多份《产品购销合同》,钢银电商及子公司咏鑫实业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应义务,并足额支付了相应款项,徐钢集团未按约定履行发货义务,未发货总值为2.21亿元。”
因此,钢银电商诉讼请求判令请求判令解除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多份《产品购销合同》;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货款2.21亿元以及违约金632万元(暂计),以上合计2.27亿元;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由被告承担。
公告一出,引发关注。徐钢集团随即发布声明,指责公告存在重大不实之处,包括:钢银电商实际涉诉金额远远低于其披露的数额,该公告数据属严重夸大,并指责钢银电商自身管理存在重大问题。
徐钢集团还称,钢银电商恶意虚假披露的内容,已造成徐钢集团不可估量的损失及声誉损坏。公司已向法院提供钢银电商违约的证据;同时就钢银电商以公告方式损坏公司名誉及造成其他损失行为,提起诉讼维权。
就上述问题,时代周报记者10月9日致电上海钢联董秘办,相关人士回复称,公司以提交给法院的诉讼申请书进行披露,具体情况以公告披露的诉讼进展为准。
上海钢联:暂时对公司业绩没影响
上海钢联是一家大宗商品及相关产业数据服务商,拥有国内千亿级B2B钢材交易智慧服务电商平台,主营业务分为产业数据服务和钢材交易服务。
上海钢联管理团队致力于发展产业数据服务,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具有独立的管理团队和治理结构,致力于发展钢材交易服务。其中,钢材交易服务以钢铁电子商务为基础,整合产业链资源,以交易为核心,构建了集交易结算、供应链产品、仓储加工、物流配送、SaaS、数据信息为一体的综合服务生态体系。产品服务包括寄售交易服务和供应链服务业务等。
钢银电商是新三板挂牌公司。财务数据显示,2021年、2022年、2023年及今年上半年,该公司的营收分别为651.62亿、758.72亿、855.08亿、435.12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25亿、2.72亿、3.20亿、1.04亿元。钢联电商营收主要来自供应链服务业务,毛利率极低,仅约为1%。
上海钢联持股钢银电商超过40%,钢银电商是上海钢联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2024上半年,上海钢联实现营收438.95亿元,归母净利润8397.26万元。
上海钢联公告表示,本次诉讼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预计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前述上海钢联相关人士表示,目前诉讼还没开庭,暂时对公司业绩没影响。
徐钢集团声明:公告失实
徐钢集团成立于2003年,现已发展成为集钢铁生产、房地产开发、国际贸易、物流以及固废处理为一体的多元化发展的集团公司。据该集团官网,年营业收入逾300亿元,拥有员工6000余人。
针对此前的公告,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徐钢集团在官网及官方微信号均发布声明,予以回应。
徐钢集团表示,钢银电商实际涉诉金额远远低于其披露的数额,该公告数据属严重夸大,钢银电商系以恶意方式扰乱市场判断,降低本公司社会及市场评价。
“钢银电商本次恶意虚假披露的内容,已经造成本公司不可估量的损失及声誉损坏,本公司已向法院提供钢银电商违约的证据。”徐钢集团还声明,同时就钢银电商以公告方式损坏本公司名誉及造成其他损失行为,提起诉讼维权。
徐钢集团还认为,钢银电商自身管理存在重大问题。本次诉争业务中钢银电商存在大量数据缺失,且钢银电商与第三方的合作方式及行为系本次纠纷产生的重大原因。同时,由于我方举报并提供了大量证据,该第三方(下称“涉刑第三方”)正被公安调查。
徐钢集团还称,本次公告中若涉及任何地方保护势力或诉讼程序违规等情况,本公司将立即向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部门举报,坚决追究到底。
徐钢集团为何在声明中指出钢银电商涉诉金额远低于信披金额?所谓的涉刑第三方是谁?钢银电商又是如何与其合作的?
前述上海钢联人士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太清楚徐钢集团声明的第三方是谁。”对此,时代周报多次致电徐钢集团官网披露的电话,但均无人接听。
在证券仲裁员及北京证投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海旭看来,钢银电商依法起诉,属于可以主张的权利,而上市公司上海钢联进行披露相关公告,也属于法定义务。针对双方有争议的事实和金额,这就需要经过法院的审理。从徐钢集团发布的声明来看,还涉及到其他第三方,而其他第三方的处理结果可能对案件也会构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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