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暖曦称:一审抹黑她与江歌的真实感情,将亲自出庭澄清事实

刘暖曦称:一审抹黑她与江歌的真实感情,将亲自出庭澄清事实
2022年02月16日 13:05 北京头条

江秋莲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于2月16日9:30开庭。15日,刘暖曦在透过代理律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审法院完全抹黑她与江歌的真实感情,她将亲自出庭澄清事实。

刘暖曦认为,一审法院凭空捏造、道德审判,完全抹黑了她与江歌的真实感情和真实情况。一审法院的判决,不但没有化解她和江歌妈妈的矛盾,反而使得江歌妈妈进一步认为她就是一个居心叵测之人,甚至认为就是刘暖曦把江歌锁在了门外,是刘暖曦把江歌当成了自己的挡箭牌。

此外,刘暖曦还认为一审法院判决时证据不充分:首先,她没有主动要求江歌在地铁口等。江歌是在她未回复信息,要求她在地铁口等的前提下,已经主动在等待;其次,她没有先行入室后“将门锁闭”;第三,她、江歌以及陈世峰三人,根本没有在公寓过道相遇,更不可能有争执;第四,她和江歌二人并不知道自己处于危险之中;第五,她在2016年11月3日凌晨没有刻意阻止江歌报警,当时没有“现实、紧迫、严重”的危险,无需报警。第六,在日本警方提供的录音里,她说,“(怎么)把门锁了,你不要闹了”的“你”指的是江歌。

刘暖曦表示,二审上诉时,她之所以曾在声明中表示“这辈子做牛做马会给江妈妈比一审判决更多的钱”。是因为江歌遇害,她非常痛心,但没有任何过错,也不构成侵权,“一审法院判我一分我都嫌多”。但江歌又是她的好朋友,她愿意替她孝敬江秋莲,“这是朴素的情感,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刘暖曦的代理律师胡贵云告诉记者,之前刘暖曦是相信通过法院判决能还原事实真相。但一审法院这样判,刘暖曦想她必须站出来,面对媒体,向大众澄清事实。这次出庭,就是把事实在法庭上说清楚,最后也会说说这几年的内心想法。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法院审理认为,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世峰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而刘暖曦在事发后发表刺激性言论,进一步伤害了江秋莲的情感,依法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法院在判决书中还指出,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发之后,非但没有心怀感恩并对逝者亲属给予体恤和安慰,反而以不当言语相激,进一步加重了他人的伤痛,其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负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1月19日,江歌母亲江秋莲在其微博账号发布视频称,她接受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的一审判决结果,决定不上诉。24日,在该案上诉期限最后一天,刘暖曦代理律师胡贵云表示,刘暖曦已经提出上诉。

(百姓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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