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100出让东莞清园股权签署补充协议 涉提前付款等事项

阳光100出让东莞清园股权签署补充协议 涉提前付款等事项
2019年10月18日 19:28 观点新媒体

观点地产网讯:10月18日,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子公司深圳首佳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与买方深圳市诚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买方附属公司深圳市冠昌名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在10月18日就有关出售东莞清园100%股权事宜订立了补充协议。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补充协议要求买方应于2019年12月20日之前支付第二期付款,而非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于2019年10月15日之前。同时,买方应自补充协议订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第四期付款支付至北京信托、卖方及买方的共管账户。

当买方将第四期付款存至共管账户后,订约方应履行如“卖方应于三个工作日内用其自有资金向北京信托归还本金”等义务,而于卖方履行义务后第一次交割将被视作落实。

关于订立补充协议的理由及裨益,阳光100在公告中表示,能够让买方提前支付第四期付款,以使卖方于今年年底前结清未偿还北京信托的本息,从而提前解除阳光100于阳光壹佰信托融资协议项下的担保义务。

此外,目标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12月31日止两个财政年度各年度均录得净亏损,根据补充协议相关条款,目标公司于2019年年底前将不再为阳光100的附属公司,进而将减低集团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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